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7-20 15:3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因城市建设需要,启动凤凰办事处母鹿社区8、9、10、11组居民拆迁安置用地,需搬迁二环路以西,213国道以东纳吉寨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小地名:孙家大碑、王家碑、柯家照壁、纳吉寨小桃园、大堆子、瓜地、纳吉寨瓦厂片区、庙地、皮坡地等所有坟墓)。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止。补偿标准根据昭区政发【2004】39号文件精神,每冢坟400元的补偿标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迁出,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迁出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请市民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人:孙继好13608702956袁万华13887027979
孙继任13578092264许明发13238602678
凤凰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