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4-07 19:53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8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昭阳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昭阳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区委分别召开了第56次、61次常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对考核为优秀的党委(党组)进行表彰奖励。制定下发了《中共昭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区委的集体领导责任、区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区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其他机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2、关于“区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差距较大”的整改情况。区委对区纪委近年来参与的55个区委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4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目前,区纪委书记已不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外的其他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不再分管其他工作。2015年8月以来,区纪委对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开展了集中约谈,对乐居镇、青岗岭乡、盘河镇、司法局、煤工局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任务。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公款购送礼品、公款宴请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宾馆、酒店、超市、景区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相关单位值班人员迟到等问题,及时对单位领导进行了约谈,严明纪律。组织查处了昭阳区司法局等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8名党政领导干部作出党政纪处分。2015年,全区共收集信访举报105件,立案48件,给予党纪处分49人,给予政纪处分14人,问责4人。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紧紧抓住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组织开展了“廉洁从政促发展”活动,集中整治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两违”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违纪违法行为3起,查处党员干部3人。
4、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并将公开事项的考核权重提高到10%。在大面推进公开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都建设了公开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的开展。在村(社区)推进“两委”述廉制和小组长廉洁承诺制。定期对涉农资金、低保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对社区“三资”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每年更新2次以上。部署开展了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百日专项行动,梳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问题线索19条,涉及征地补助、地震补助、低保扶贫、养老保险、新农合、土地征用等领域,目前已办结12,正在办理7件,其中:党纪立案1件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关于“改进会风、文风力度不够,精减会议、文件的效果不明显,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情况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杜绝以力度大为借口随意提高会议规格。减少会议数量,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主题相近、内容相关会议合并召开,截止11月20日,2015年全区各项会议召开数量同比下降20.5%;减少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和重要会议外,会期不超过1天;严控会议参会人数,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参会,须经区委书记批准,乡镇长(行政主任)参会,须经区长同意。二是严肃会议纪律,认真组织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整治参会人员无故缺席、派人顶替、中途离会、会上玩手机等问题。贯彻好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坚持简化礼仪、节俭务实的原则,务实办会。三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可以合并发文的不单独发文,一次发文能解决问题的不重复发文,应由部门发文的不以区委和政府名义发文,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凡已开会布置或已印发会议纪要、会议材料以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截止2015年11月20日,全区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1.2%。
2、关于“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江先奎每季度与班子成员、部门及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交心谈心不少于30人,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交心谈心均不少于10人。同时,制定了《昭阳区干部作风十项规定》、《党政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10条底线”和不可逾越的“10条红线”;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9个1”机制: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中心组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与班子成员和乡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1次,每年向市纪委报告1次廉政情况;区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年1次约谈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委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每年举办1次廉政大讲堂,各基层纪委、派出纪工委每年报告1次廉政情况,立体式、全方位扎紧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笼子。二是着力开展“两整顿两创建”活动。采取了“五治五解决”措施,即:乡镇、办事处重点治散聚合力,解决城区“应付式”、坝区“走读式”、山区“轮班式”现象;党政机关重点治懒提效率,解决“不守时、不尽责、不敬业”问题;服务窗口部门重点治乱正风气,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党政一把手重点“治弱”强素质,解决能力偏弱,号召力、感召力、执政能力不强的问题;村(社区)重点治软鼓干劲,解决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2015年以来,全区认真梳理确定了26个村(社区)党组织作为全区重点整顿的软弱涣散党组织,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直接结对帮扶创建,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党(工)委按照“村从10个主要问题、社区从8个主要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从4个主要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3个主要问题”方面逐个采取措施,盯准问题抓好整顿。同时,继续按照资源下沉、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在20个乡镇、办事处着力创建一批党建推得开、工作实绩好、群众评价高、带头示范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继续做好村(居)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推荐、评优工作并进行表彰,在全区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按照“九必须九严禁”纪律要求扎实推进“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通知》、《昭阳区工程建设领域干部作风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文件,以及区委印发的《昭阳区干部作风十项规定》,开展了专项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了严厉整治。
3、关于“个别领导政绩观有偏差,衷爱‘面子工程’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省、市、有关制度和规定,切实按照规定的决策事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进行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区政府集体讨论和咨询论证,确保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满足群众意愿,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和公示、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测评、法律顾问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实行重点公开,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参与权、决策权和评议权。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议案3件、建议85件,政协委员提案158件,办复率100%。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六公开”制度,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效率大幅提升,全年受理各种业务咨询4300余人(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结率100%。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和专项治理力度,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3%。四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根据区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突出“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三农工作、招商引资、民生事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对任命干部年度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美丽昭阳法治昭阳建设。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决策程序有时不到位,主要领导作风不民主,个别班子成员又不愿意充分表达意见”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昭阳区委全委会议制度(试行)》、《中共昭阳区委常委会议制度(试行)》、《中共昭阳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共昭阳区委书记碰头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昭区委通〔2014〕31号)四个工作制度,以及《党政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和《区委议事规则》所确定的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切实增强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在区委工作决策中,先征求议题、意见,让班子成员有充裕的时间思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意见、建议。经酝酿成熟后,再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会上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分析、比较、论证和鉴别,最终形成决策。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不充分,一些重点项目论证调研不科学”的整改情况。一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策前都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都是由集体讨论决定,没有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二是修订完善了《昭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昭阳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范》、《昭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昭阳区人民政府班子碰头会议工作规范》、《昭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中共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学习制度》、《中共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调研制度》、《中共昭阳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挂钩制度》9个规范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并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法制局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依法集体研究决定,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三是决策实施后强化跟踪问效,成立督查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打折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进行严厉追究和查处。
3、关于“班子成员从各自分工考虑问题多、从党委角度和全局考虑问题少,一竿子插到底的多、实施层次领导的少,党委集体负责多、个人分工负责少的‘三多三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班子成员的全局性观念教育,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实行A-B角制度,有效营造了班子成员间互助互信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坚决践行权责统一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区直部门、乡镇(办事处)领导权责,有效调动各层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约束力。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找准监督重点,以权力集中的部门、资金密集的领域、经营垄断的行业和监管薄弱的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不断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
4、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格,考察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委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教育,增强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特别把组织、人事等重点部门列为主要学习单位,将条例的学习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好基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昭阳区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酝酿关、推荐关、考察关和决策关,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三是严把资格条件关。对拟提名人选,组织、人事部门首先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核查有关事项报告书等核实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配偶子女经商、出国等情况。严格把好入口关,综合日常考核、随机调研、群众工作等情况对选拔任用职位的人选提出建议。四是做实做细干部考察工作,考准考实干部。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遴选了40多名公道正派、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作为干部考察员,对考察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考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为增强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结合不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考察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考察组对拟提拔的干部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建立记实档案,使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完整、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工作,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运行情况,真正把全程记实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5、关于“存在超领导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整改情况。一是到目前为止,通过转岗、改非、免职等措施,消化了原来超职配备的干部147名,完成了消化任务的59.76%。今后将严格按照消化计划和时间表,结合干部调整、区乡党委换届等工作稳步推进整改消化工作,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消化工作。二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编制部门预审制,对拟申请提出动议调整干部的单位,由编制部门对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进行核查,没有空缺岗位的任用建议,一律不受理、不酝酿、不做人选方案,防止和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的违规现象发生。
6、关于“干部选用针对性不足,学非所用、能非所用,‘人岗不适’”的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加强对挂钩乡镇、分管部门干部情况的了解掌握,充分挖掘干部;组织部实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片挂钩,开展了两次对干部队伍的调研,共谈话728人次,全面掌握了乡镇、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干部的基本情况,确保在干部选用调整时,认真分析干部能力、专业、特长,根据干部情况科学安排干部岗位,努力做到人尽其能、才尽其用。二是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的开展,把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中的优秀干部安排到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历练,解决学非所用、能非所用的问题,拓宽干部选用视野。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转岗、交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解决人岗不适问题。四是初步建立了干部管理体检把关制度,对能力差、工作滑、无业绩、岗位作用发挥差的干部及时发现,及时谈话,并建立干部调整台账,在干部调整工作时统筹考虑。
7、关于“基层干部上升通道不畅”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办发〔2014〕14号和云办发〔2014〕28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基层导向,每次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至少三分之一面向基层,及时把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畅通基层非领导职务晋升的通道。用好用足中央、省委关于在乡镇配备非领导职务的政策,把那些基层工作时间长、勇于奉献、担当干事的干部晋升为非领导职务,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了退出机制,对在乡镇任职时间比较长、年龄较大的干部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保留待遇等方式退出领导岗位,对无激情、业绩差、能力弱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把不胜任、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基层干部调整下来,为优秀基层干部的晋升腾出岗位。四是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干部文件,加强对干部考核、考察结果的应用,拓宽干部选用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干部选用原则,积极争取上级的理解、支持,探索乡镇领导干部从事业单位选任的可能性。
8、关于“存在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整改情况。通过核查,相关部门对“吃空饷”专项清理过程中存在的11例“吃空饷”现象均进行了严肃整改,7人已全部解除聘用合同,并向财政上缴了“吃空饷”期间的全部工资,其余4人已停发工资,相关解聘和除名工作正在办理中。
9、关于“长期借用基层工作人员,基层反映十分强烈”的整改情况。2014年,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三次对全区政府口单位进行借调人员清理,共清理借调人员203人,后经单位申请,区政府批准,借调人员符合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的共有92人。其余不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111人全部清退回原单位。
2015年,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对全区政府口单位进行借调人员清理,共清理借调人员38人,对已成为借调单位业务骨干且单位空编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8人,其余30人已及时清回原单位。
10、关于“一些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和个别基层乡镇领导干部岗位长期缺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有效运转”的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岗位长期缺位的情况,认真梳理了全区各班子情况和干部情况,通过掌握干部岗位缺额,结合乡镇党委换届的契机,正在研究对缺额岗位人员的调整补充。今后,将加强对干部的动态管理,对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岗位缺额及时研究,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发生。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昭阳区委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昭阳区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0-2832807;电子邮箱:zyqwdcs@126.com。
中共昭阳区委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