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2 11:2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省耕塘片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用地的安排,拟征收桃源社区第1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确保征地工作及建设的顺利实施,请征收土地范围内坟主在限期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本次征地的用地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位置:东至太平社区第3居民小组土地,南至龙泉办事处土地,西至昭彝路,北至桃源社区第2居民小组土地。
二、迁坟补偿办法:根据昭政发[2004]39号文件规定,按每座坟墓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之前,必须将坟墓从上述地点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置,请市民相互转告。
联系地址: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桃源社区
联系人:1组金利兵电话:13887066886
特此公告
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