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9-05 08:5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昭阳区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登记于2014年9月至11月集中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续保时间和地点
2015年城镇居民参保续保时间为2014年9月1至11月20日。参保续保地点不变,各乡镇居民和农转城人员统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续保;三城办事处居民和农转城人员在户口所在社区参保续保;城区学校在校学生统一在学校、幼儿园参保续保;非昭阳区户籍人员就近在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三城办事处社区参保续保。
二、缴费标准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和成年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1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统一参保,个人不需缴费;三类人群(城市低保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具有非农户籍或农转城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继续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用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另交22元医保卡工本费。
三、参保续保登记
1、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免费条件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城市低保证(或盖有民政部门低保专用章的存折),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2、续保人员需提供医保卡复印件;
3、请各参保续保居民在参保续保时按工作人员指导填写相应表格和选取定点门诊医院,定点门诊医院选定后一年内不可变更;
4、免费续保的三类人员需变更定点门诊医院的,请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到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不需变更的,则不用办理任何手续,默认上一年度选定门诊医院。
四、医保卡发放
新参保人员的医保卡请于2015年2月后到参保经办点领取,2015年1月自2月各新参保人员统一开通无卡结算,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定点医院直接就医结算,2015年3月后恢复正常结算程序,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的,须持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方能报销。
特此公告
昭阳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