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3-17 10:35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加大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工作岗位与性质
(一)工作岗位: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50人。
(三)性质:编外合同工。
(四)待遇:
1.协管人员月工资1600.00元;
2.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协管人员薪酬按月支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昭通市户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五)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
(六)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0以上,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能行使岗位职责,心理素质好。
(七)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八)优先聘用条件:
1.复退军人:获营以上单位授予优秀士兵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或营以上单位技能竞赛获奖者,或士官,或有驾驶证者;
2.普通高等院校国民系列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
3.党员或获优秀学生干部或有驾驶证者;
4.警察、司法、法律、体育、建筑、计算机等专业院校毕业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管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宜招聘为协管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30。
2.报名地点: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凤霞路延长线转双院子20米处)。联系人及电话:马江,13908702249;蒲发俊,15096555988。
3.报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毕业证,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还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士官证)、驾驶证、党员证明、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
(2)报名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工作和资格审查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不限。
(二)笔试。笔试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相关政策。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确定为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对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素质考核。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违法证明,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考核。
(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共同确定,在面试合格通过体检人员中产生。
(七)签订合同。由各街道办事处与协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为3个月。
五、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联系电话并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外合同制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