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2-28 15:2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等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城镇职工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在昭阳区办理城镇职工退休手续人员。
二、认证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1日―4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昭阳区社保局(北部新区绥江路区人社局一楼政务服务分中心大厅)认证;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可在青年路原区社保局楼下(二甲与青年路交叉口)进行认证。
三、认证方式
1、由企业发放养老金的人员到原企业认证
2、由区社保局代发养老金的人员到区社保局认证点认证
四、认证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退休证(未办理退休证的,需携带近期缴费完费证);
3.领取养老金存折(或卡);
4.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
五、关于特殊人员的认证
1.认证时生病住院的,应出具住院证明按规定进行认证。
2、居住在昭阳区的重残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其家属提出申请,由社保局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认证服务。
3.居住在昭阳区以外的人员,按异地认证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注意事项
逾期未参加认证造成养老金停发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咨询电话:2128598
特此公告
昭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