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3-01-24 10:59 作者:赵磊明 余汝毅 责任编辑:
因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合同制书记员12名,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2.户籍在昭阳区的男性或女性公民,身体健康,无残疾,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之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能熟练应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专业不限;
4.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无吸毒史(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5.服从组织安排,所提交的学历等相关资料真实,并书面承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5日17时止,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昭阳区人民检察院608室(昭阳区青年路291号)。
3、手续:应聘者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5张,填写《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2月18日)。
(二)笔试(详细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计算机操作等。前两部分占70%,计算机操作占30%,取前24名进入面试,第24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总分依次从高到低取前12名进行体检,第12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上述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六)考察
(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八)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工资1200元(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统一交纳)。
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昭阳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70-2234424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