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6-14 11:23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昭阳区林业局委托,对办公电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内容
1、招标编号:ZY2012012
2、招标内容:台式电脑25台、笔记本电脑3台、数码相机21台、单反相机2台、打印传真一体机21台、针式打印机1台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在昭通市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有委托售后服务机构。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领取标书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作时间。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地点: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昭阳区望海路69号,昭阳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下午2:30-3:00时。
(六)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下午3:00时。
(七)开标地点:昭阳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八)投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年检期间应出具经工商部门加盖“原件正在年检”的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现场查验,未带齐以上证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季顺碧
邮编:657000。
电话:(0870)2238644。
传真:(0870)2238644。
地址:昭阳区望海路69号,昭阳区财政局515室
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