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限制及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6-01 16:2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优化考试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保证普通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从6月6日至6月8日、6月26至29日内,对城区所有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和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及个人加强环境噪声排放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超标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超标噪声,在规定时间内每日22:00至次日7:00禁止营业。

二、建筑施工装修单位,白天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源,不得超标排放,在规定时间内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施工。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装修单位考试期间一律禁止施工。

三、禁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音响设备和采用其他产生高分贝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四、城区各住户要尽量避免因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室内娱乐产生噪声污染。

五、考点设置

(一)高考考点:昭通市一中、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阳区一中。

(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实验小学、昭阳区第一中学、昭阳区三小、昭阳区四小老校区、昭阳区四小南校区、昭阳区第二中学、凤凰中学。

(三)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实验小学、昭阳区第一中学、昭阳区三小、昭阳区四小老校区、凤凰中学。

六、监督举报电话。区教育局:2124810;区环保局:2158722;区住建局:2159559;区文体局:12318。

特此通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