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7-06 15:3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经昭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昭阳区政务中心电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y201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昭阳区政务中心电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音箱、功率放大器、传声器、46英寸液晶电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准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经营范围与所投标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在报名领取标书时,供应商必须依照准入条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为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20日(8:30―17:30时)。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次招标不采用分标段进行投标
5、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和时间:
领取地点: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515号办公室)。
领取时间: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20日(8:30―17:30时),逾期恕不受理。
七、标书按每标段收工本费150.00元、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4‰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交纳。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4:00至14:30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地点昭阳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4:00至14:30点。
十一、采购人:昭阳区政务中心电器设备采购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昭阳区财政局内(海楼路69号)
联系人:季顺碧吴建惠
电话:0870-2238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