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1-18 16:0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要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汽车下乡”政策已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政策到期后的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补贴类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户,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领补贴,逾期不办理的,责任自负。
二、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要根据财建[2010]1014号文件要求,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车辆的补贴资金,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及时与昭阳区财政局企业科进行清算。
此通知
昭阳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