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12-14 15:5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一、采购项目名称: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集镇规划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乡,拟进行集镇规划设计,项目区涉及4个,每个集镇规划设计面积概念性规划约为3平方公里,控制性规划设计为2平方公里左右。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报价人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3、报价人具有拟担任本项目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类似业绩两个(含)以上;
5、云南省外企业须入滇备案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基本要求:
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乡集镇规划设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别完成集镇概念性集镇规划设计方案,并有重点地段街景效果图及单体建筑效果图,时间要求15个日历天(若规划设计单位为同一家,时间不累计);第二阶段分别完成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并有重点地段街景效果图及单体建筑效果图,时间要求20个日历天(若规划设计单位为同一家,时间不累计)。设计深度需满足相关要求。
投标人负责项目区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估、资料收集、规划设计等工作。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在发布的询价单格式上填写,如有其它情况可另附页说明。报价中含资料费、车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涂改无效。报价资料中必须有采购公告中资质证明材料,并带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及相关报价资料。所有报价资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范围: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集镇规划设计,每个乡两个阶段设计费用合计在30万元以下。超过限额标准的为无效报价,低于限额标准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中以最低报价者中标。
3、项目设计技术标准应当符合云南省规定的行业标准。
4、付款方式: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集镇第一阶段概念性规划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内付款40%;第二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审查批准后7日内结清剩余款项。
5、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单作出了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单中的全部要求。
6、报价截止时间:请将报价资料密封后(封口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于2010年12月16日下午4时前送至昭通市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递交询价文件时须缴纳人民币20000元的保证金(现金),不中标者当场退回。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西路63号,联系人:鲍焕平、吴纯刚,联系电话:0870-2128399。
7、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保证金转为工期和质量保证金。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下一单位递补为中标单位。
七、递交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下午4时前。
八、报价表样式:
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等4个集镇规划设计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日期:2010年月日
九、招标活动的组织形式: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由昭通市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与洒渔乡、乐居乡、苏家院乡、大山包乡共同组织,招标(采购)结束后,由项目所在乡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监督电话:0870―2138095
昭通市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昭阳区洒渔、乐居、苏家院、大山包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