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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09-09 14:58  作者:区政府采购中心  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0-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昭阳区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和会议定点饭店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昭阳区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谈判范围:

(一)竞争性谈判编号:zy201012号

(二)采购内容:中央、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昭阳区出差定点饭店和会议定点饭店。

(三)服务期限:2011的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响应本次服务要求的各饭店宾馆;(二)如果实行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具有相应许可证;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卫生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

三、采购方式:

(一)对通过采购程序已经确定为2009-2010年中央和省级党政机关定点饭店、具有良好服务信誉,愿意参加2011-2012年定点并承诺履行有关协议的宾馆饭店,可通过协议作为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需要调整协议价格的可协商确定。

(二)对没有参加2009-2010年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宾馆饭店,对符合条件的,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统一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四、采购程序:

(一)、报名。请各愿意参加本次采购的饭店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2日昭阳区采购中心(昭阳区财政局515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预审。1、对各饭店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对各酒店进行实地考察。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资质预审饭店。

(四)、谈判。与通过资格预审的饭店进行谈判(包括价格、服务等内容)后确定中标候选饭店。

(五)、中标候选出差的定点饭店和会议定点饭店报昭通市财政局批复后签定协议。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4日下午3点在昭阳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进行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70-2238644

传真:0870-2238644

地址:财政局515室

昭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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