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05-31 10:59 作者:昭阳区望海楼公园管理处 责任编辑:
为加强望海楼公园的管理,创造整洁、安全、有序、文明的休闲娱乐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昭阳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园内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儿童滑板车、滑轮入内;禁止在公园水体内游泳、嬉戏等不文明行为;禁止攀爬树木、假山;严禁践踏草地、采折树枝、偷取花木、擅自砍伐、移植、截锯树木;禁止在公园内摆摊设点叫卖货物;禁止在公园建筑、树木、景观石、照明灯具上乱涂乱画及张贴广告;禁止携带宠物入公园区域。
二、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进入指定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禁止乱停乱放。
三、严禁随地吐痰、便溺和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物品、包装品等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倒垃圾污物等不文明行为。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和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通告
昭阳区望海楼公园管理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