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03-22 16:59 作者: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责任编辑:
经省政府批准,昭通市昭阳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已征收龙泉街道办事处巩固社区及官坝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请征收土地范围内坟主在限期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1)汽车总站至玻璃厂巩固社区马脖子地内的坟墓。
(2)官坝11组石庄至二十五孔桥帮汉路范围内的坟墓。
二、迁坟补偿办法:根据昭政发[2004]39号文件规定,按每座坟墓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之前,坟主必须将坟墓从上述地点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置,请市民相互转告。
巩固社区联系地址:龙泉街道办事处巩固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李文洪马彦
联系电话:1357806158113887135055
官坝社区联系地址: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周兆斌盛兴忠
联系电话:1390870285613887008268
特此公告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