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02-02 16:25  作者:旧圃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根据区政府的指示,昭阳区高级职业中学拟建一学生实作实训基地于校园内,校内坟墓必须于2010年4月1日前搬迁完毕。请坟墓主人迅速与学校取得联系并按时搬迁。逾期不搬迁的,学校将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按无主坟进行处理。知情者请相互转告。
备注:

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将给予每座坟400元的搬迁补偿费。

2、联系人:

钱臣诚电话:13097454280

赵家康电话:13150687979


旧圃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30日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