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11-12 15:31 作者: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北顺城街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昭区政公〔2009〕15号
为切实加快昭通中心城市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决定对南北顺城街(公园路口至昭通市中医院门口)实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施工期间,南北顺城街(公园路口至昭通市中医院门口)实行交通管制。
二、封闭施工时间
2009年11月18日至2010年2月28日实行封闭施工。
三、交通组织
(一)北顺城街公园路口至昭通市中医院道路除施工车辆可以通行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或工作需要驶入封闭路段的,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经允许后,方可驶入,但车辆须在指定地点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不得沿街乱停乱放。
(三)建设街(月牙路路口至东宇商业文化步行街路口)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全路段严禁车辆掉头或长时间停放。
(四)北顺城街(区运输公司路口至清官亭路口)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该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沿街堆物作业和摆摊设点;从清官亭方向驶往小北门方向的车辆从环北路绕道行驶。
(五)南北顺城街(公园路口至昭通市中医院门口)原有的停车泊位从施工之日起取消,禁止车辆停放。
四、交通管理措施
(一)交警部门将采取民警现场疏导、现场管理和电子警察监控的方式对单行路段实施管理。
(二)城管部门对占道经营、占道施工、流动摊点实行严格管理。
(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和城管部门将依法按上限实施处罚。
(四)本公告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