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11-03 10:01 作者:昭区地税 责任编辑:
昭阳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通知
各分局、股室: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的煤炭市场受到严重的冲击,煤炭价格由2008年初的700元左右每吨下滑到目前的350元每吨左右。为了帮助我区的煤炭企业渡过难关,并为今后培植更大的税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9〕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区局会议研究决定,从 2009年3月1日起,全区煤炭企业的计税价格暂按400元每吨核定,具体各地方税种的定额核定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城市维护建设税:0.60元/吨
2、教育费附加:1.80元/吨
3、地方教育费附加:0.60元/吨
4、印花税:0.20元/吨
5、个人所得税:4.00元/吨
6、资源税:2.50元/吨
以上每吨煤炭合计缴纳地方各税9.70元/吨。
今后若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超过20%,煤炭企业应缴纳的地方各税定额另行核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