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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9-11 11:05  作者: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  责任编辑: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关于
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昭通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正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攻坚行动,全力追捕各类在逃犯罪嫌疑人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抓获一批潜逃多年、隐藏极深的在逃人员。为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切实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凡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

二、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亲属要积极规劝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资助、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知道在逃犯罪嫌疑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对举报人将根据《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举报违法犯罪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以及《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两抢”刑事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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