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区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5-12-26 22:21 作者:昭阳区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根据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2005年第五期会议纪要,即“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后从4月1日起恢复上岗,到2005年12月31日终止”的要求,经昭阳区再就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昭阳区原所有公益性岗位到2005年12月31日终止。
原公益性岗位改为短期暂时性就业岗位。昭阳区短期暂时性就业岗位自愿人员,必须符合昭阳区短期暂时性就业岗位聘用条件,于2006年1月10日至20日在自愿的基础上向辖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辖区居委会审核后,经城市街道办事处审定后聘用。短期暂时性就业岗位时间为半年,即:从2006年1月起到2006年6月止。期满后以政策规定再行确定。
特此公告
昭阳区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