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纪委 更新时间:2005-09-20 11:25 作者:区纪委 责任编辑:
各乡(镇)、四城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区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
现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中共云南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云纪通字〔200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云纪通字〔20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分两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教育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实现学习领导好、宣传掌握好、贯彻落实好的“三好”目标,切实开展好此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为确保这次教育月活动落到实处,昭阳区成立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华章(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夏琼(区纪委副书记)
王志全(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昭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各乡(镇)、四城办事处和区直各部、委、办、局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纪委五家班子的学习活动由区委中心学习组和各家班子负责。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要负总责,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报区纪委宣教室。
二、此次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6月份至8月初为学习教育阶段。要切实按照云纪通字〔2005〕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规定内容,召开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体会经验交流讨论会,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举办党纪条规测试和知识竞赛等活动。8月底至9月中旬为报送学习体会文章和书面总结材料阶段。
三、具体要求。为确保此次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活动期间,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写出心得体会,各级各部门务必将书面总结材料连同心得体会文章于9月15日前报昭阳区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宣教室),区级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由区纪委宣教室收集统一上报市纪委。
所需学习资料请各单位到区纪委宣教室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