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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纪委  更新时间:2005-09-20 10:49  作者:区纪委  责任编辑:

 

各乡(镇)、四城办事处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05年8月在全区组织开展《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的要求和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的部署,通过知识竞答的方式,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深刻理解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思想保证。

二、参赛组织单位及人员

各乡(镇)、四城办事处纪委,区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或党组织为参赛组织单位。

参赛人员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知识竞答内容

1、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实施纲要》;

3、《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和《学习纲要》;

4、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5、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等。

四、竞答安排

试题满分为100分,题型分填空、判断、选择、简答四种形式。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自行翻印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答题,并自行组织阅卷,8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务必将活动总体情况(包括文字材料和统计表),以及在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试卷报区纪委宣教室,在职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试卷统一由区纪委报市纪委宣教室。

五、几点要求

第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同志要带头学、带头参加答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组织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抓;

第二,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的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有关人员积极参与;

第三,要以竞答活动为契机,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热潮;

第四,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责任的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知识竞答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试题集,可到区纪委宣教室购买。

联系电话:0870―223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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