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纪委 更新时间:2005-09-20 10:41 作者:区纪委 责任编辑:
各乡(镇)、四城办事处党委、纪委,区直纪委(纪检组)、各有关单位:
现将《昭阳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和《昭阳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协调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昭阳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纪委工作报告中关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做到关口前移,着眼于防范,努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的工作格局,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根据昭纪发[20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区委的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宣传部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有关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由区纪委负责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区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区妇联主席,区文体局局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广电分局副局长,区教育局纪委书记,昭阳内刊总编,区文联主席,市电视台、电台昭阳区记者站站长,区纪委宣教室主任。
l、区纪委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召集联席会议,协调和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2、区委组织部发挥组织优势和党员活动阵地优势,加强党员的教育,配合搞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切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3、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掌握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舆论导向,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在中央、省、市、区的党报党刊上发表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闻稿件;负责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讲座。
4、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督促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配合区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5、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监狱阵地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协助区纪委制定全区“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和计划并具体实施。
6、区委党校利用阵地优势,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教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举办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时,要增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程,还要组织学员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组织党校学员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等活动。
7、区妇联以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为依托,配合区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社区试点工作;加强对女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在广大妇女干部中积极开展争当“廉内助”、“勤内助”、“优内助”教育活动。
8、区文体局要发挥文化阵地和专业团体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廉政文化的调研,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作品的创作;配合区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社区试点工作。
9、区广电分局组织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
10、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对教师队伍的经常性管理和中、小学德育教育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校园的试点工作。
11、《昭阳》内刊负责提供版面配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各项活动的开展;加大正反典型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组织撰写反映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言论评论;积极宣传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
12、市电台、电视台昭阳区记者站要积极发挥市区之间传媒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先进典型,对不正之风进行曝光,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教育人。
13、区文联要积极鼓励、支持我区文学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际,积极创作客观反映我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的正、反典型的文学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