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更新时间:2005-09-20 09:46 作者: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
各乡(镇)、四城办事处党委(行政),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区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探索推进全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开展,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模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俭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预防用车腐败。经区委研究决定,将在全区探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现进行调研统计,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为公务用车改革打好基础,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搞好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地对本单位(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及二00二年至二00四年,每辆车所产生的费用查清如实填报。
二、必须按用车单位(部门)分类填写清楚,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三、填报必须真实,不能有漏报或瞒报情况,否则责任自负。
四、表格务必于6月30日前,上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表格和填表说明附后
中共昭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昭阳区监察局
2005年5月27日
填表说明:
1、用车单位(部门)栏:指本单位机关用车和所辖的各单位(部门)站所用车等分类填写。
2、购车时间栏:指该车所购年月日。
3、购车价栏:指购车单价。
4、总金额栏:指购车单价、落户费、附加费等总合计。
5、财政供养栏:指区财政是否拨有该车包干经费。
6、车辆定编栏:按昭区政办发[2004]7号文,公务用车定编通知的控编数填写。
7、驾驶员数栏:指本单位的专职或兼职驾驶员
8、2002年至2004年车(人)列支费用栏:指该车在2002年至2004年(三年)内,修理费、油料费、养路费、保险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等列支的所有费用。新购车辆列支的费用(不足三年的)是多少就填写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