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10-27 10:4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室,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区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央、省、市驻昭阳区单位党组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决定在全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原则。
二、积分管理对象
原则上全区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共产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具体情况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减去所扣分值加上加分分值计算而成,实行按季度累计积分,年度基础分为100分,党员年度积分可超过100分。党员积分管理是对一名党员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要求。
(一)扣分。主要根据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的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实行反向扣分。
(二)加分。主要根据党员在生产、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加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季度如实向所在党小组(不设小组的向党支部)申报扣分、加分事项。党员在申报个人扣分、加分事项时,也可向党小组(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扣分、加分事项。
(二)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会前,由支委会按照扣分及加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加分、扣分事项,计算党员积分。党小组(党支部)了解掌握的党员没有如实申报的扣分、加分事项,也要进行登记,按标准核定相关分值。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三)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累计扣分+累计加分),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积分运用
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个人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时整改提高。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责任,牵头组织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扣分、加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要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党支部要明确积分记录员,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采取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不得随意调整。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区直各党(工)委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中共昭阳区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