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在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3-19 08:5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江先奎
(2014年3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刚才,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翼同志传达了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将在下午召开的第四次大会上代表区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的,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和区委部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3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92件,同比增加30.6%;查处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45件,同比增加20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次,同比增加244%;查处科级干部19人,同比增加533%;收缴违纪资金270余万元,同比增加31.5倍。通过强有力的案件查办,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干部群众,促进了工作开展。区委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是满意的,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是认可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如果工作部署跟不上、配套措施不到位,改革“深水区”容易成为腐败“高发地”;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腐败行为出现了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趋势,在一些领域呈现易发多发之势,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案件和问题背后反映出基层党组织软弱无力,对党员干部要求不严、管理不利、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借用掌管财务资金、工作业务等职务便利,贪污贿赂,违法犯罪;

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变异性,这样的问题消失了,那样的问题又会出现,只是表现形态不一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对任务的部署上来,持之以恒、始终不渝,不停步、不懈怠、不松劲,在作风建设的路上永远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具体讲,就是要“认清一个形势、明确一个要求、突出四个重点、做到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常委密集发声,就反腐倡廉工作作了严正表态,态度鲜明、措辞严厉、力度空前、雷霆万钧。特别是习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反腐,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反腐,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一系列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语重心长、掷地有声。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务实作风,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秦光荣书记和市委刘建华书记分别在省、市纪委全会上表明,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对反腐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全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当前,我区正处在推动新一轮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对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和今年的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离不开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离不开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全区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上来。

二、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去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近期,省委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几年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南和纲领性文件。市委、区委即将出台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些都是今后几年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南。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举措和新要求,切实做到吃透政策、执行坚决、保障有力、落实到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三、突出“作风建设、党的纪律、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今年是区委确定的作风转变年,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10条底线”,不可逾越“10条红线”。坚守“10条底线”:一要坚守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底线;二要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要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四要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五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六要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七要坚守社会道德风尚底线;八要坚守社会交往的底线;九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十要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不可逾越“10条红线”:一是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个人封官许愿和插手干预干部任用等行为;二是严禁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等具体经济活动;三是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严禁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五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当保护伞;六是严禁领导干部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七是严禁违规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八是严禁违反规定超标准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九是严禁用公款进行各种名目的消费娱乐活动;十是严禁以考察、招商、参观、培训、研讨等名义游山玩水。

二是突出党的纪律这个重点。党的纪律是党团结有力的重要保证,是党员干部抵抗不良风气侵蚀的“抗体”、维护政治生命健康的“疫苗”,必须强化党的纪律。要强化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定不动摇、不改变;对明令禁止的,要令行禁止、坚决不做,坚决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声音上同频、行动上一致。当前,要把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全区工业发展大会、投融资工作会和即将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作为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强化组织纪律,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定不移地做到: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真正做到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自由散漫、率性而为等突出问题。要强化工作纪律,把“走读”问题作为强化工作纪律的突破口来抓,建立和完善驻乡镇工作制度,规定乡镇干部周一至周五必须驻乡镇,除进城开会、办理公务以外,禁止在工作日期间早出晚归;区直部门要重点整治办事拖拉、自由散漫,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要强化廉政纪律,加大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督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强化财经纪律,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收支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通过强化党的纪律,扎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三是突出案件查办这个重点。惩治腐败事关民心向背,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用“社会毒瘤、生死存亡、亡党亡国、不堪设想”等一系列表述和论述,告诫我们要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振聋发聩、令人警醒。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对腐败分子的任何姑息,都是对党和人民的极不负责任,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葬送革命先辈用鲜血生命换来的红色江山!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任何人都不要对违纪违法抱有侥幸心理,都不要低估我们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一定要记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千万不要去踩党纪国法的“红线”。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要把查处干部腐败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房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力度。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要及时约谈、诫勉、教育,有病马上治,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分子,不论职务多高,都要拉得下脸、下得去手,重拳反腐;对为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按党纪条规严处,杜绝特权和例外。

四是突出制度建设这个重点。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治腐如治水,事后治理可以遏制泛滥势头,源头预防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廉政教育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弄清楚党的纪律界限在哪里,搞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真正做到手握戒尺、心存敬畏,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要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健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掌权不擅权、用权不谋私。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制度,把制度的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真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区委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并在昨天召开的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上通过了,近期就要印发。围绕这个《决定》,区委还将配套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密切联系群众”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逐步建立“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四、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建设、职能监督、改革创新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指出,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这一现象在我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有的重视程度不到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有的“两手抓”不到位,对于搞建设、上项目有实际部署,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高,认为这些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监督部门的事;有的责任心不到位,不愿管、不敢管,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盛行,对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有的自律性差,个别的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加强统一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确保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要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区纪委监察局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育、严要求、严监督、严管理,用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强化纪律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带头改进作风,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真正当好区委的“千里眼”、“顺风耳”。要优化队伍结构,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职能监督。纪委(纪检组)是党内专门监督机构,担负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本职工作之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职责。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不要再让纪委书记参与本职之外的分工,不要再让纪检监察机关承担职能之外的任务,不要再让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自我监督检查工作,减少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让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回归本位,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当今社会,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可发消息,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时刻处在公众视野里、媒体聚光灯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被舆论监督,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经得起检验、受得了评议,切实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改革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各项改革措施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时期,如果不注意配套和衔接,不注意时序和步骤,容易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权力寻租、搞腐败的机会,改革的重点领域就有可能成为腐败现象高发区域。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区委将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任务进行部署,这个意见已经在昨天召开的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上通过。相关部门在制定改革落实方案时,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超前思考,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规划,将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总体布局之中,最大限度抑制权力寻租机会和消极腐败现象。在落实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改革部署推进到哪里,源头防治腐败的要求就要跟进到哪里,防范机制就要建立到哪里,做到深化改革不留廉政建设“真空地带”。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建设昭阳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确保昭阳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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