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1-26 10:0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市委常委、昭阳区委书记江先奎
(2014年1月10日)
尊敬的张副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在昭阳区召开中心城市“两违”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打一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彻底扭转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局面,规范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行为,为昭通中心城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为加快昭通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市委刘书记、市政府张市长、绍雄副书记多次深入昭阳区就城市建设、管理、经营进行专题调研。上个月,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听取北部新区指挥部和昭阳区委、区政府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和“两违”整治情况汇报,就支持昭通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就“两违”整治制定了政策措施。绍雄副书记为了准备今天这个动员会议,亲自率领晓红、联远、永前几位副指挥长和北部新区指挥部各位同志,就“两违”整治、拆迁安置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底,在广泛征求意见、上下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亲自主持制定了《昭阳区城市规划区安置政策》、《昭阳区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办法(暂行)》、《昭阳区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刚才,华昆区长就以上“一政策、一办法、一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通报,区政府与三城办事处签订了“两违”整治目标责任状。随后,市委张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以张副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出台的文件为标志,昭通中心城市征地拆迁安置有了统一的、规范的政策,使我们在操作过程中,能够有章可循、有章可依、违章必究。这必将开启昭通中心城市建设新的征程、谱写新的篇章。希望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张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的各项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权当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一个表态。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三个深刻”
(一)深刻认识“两违”行为的严重性。近年来,昭通中心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功能不断完善,承载力、吸引力不断增强。但在城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同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地步。据初步统计,在三城办事处范围内违法建筑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突出表现为以下五种类型:一是乱建乱搭。部分群众受利益驱动,大肆抢建、偷建、续建、扩建“隔夜楼”,有人形象比喻为“种房子”,可谓是花样百出、形式多样,打破了城市建设有序发展的格局。二是非法交易。部分居民非法买卖土地、非法租赁或转让土地,特别是部分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利用职权,私自转让或出让集体土地。三是少批多建。未按用地手续要求建房,有的批两层建三层、批三层建四层,有的占地面积超出办证面积。四是批东建西。没有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建房,而是擅自选自己中意的位置建房。五是未批先建。在未取得相关土地报批手续及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就动工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
(二)深刻认识“两违”行为的危害性。城市规划区内“两违”的滋生蔓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已成为昭阳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制约中心城市发展的“顽症”,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不整治,上愧对党的组织,下愧对人民群众。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两违”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二是危害了群众生命安全。违法建筑没有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地灾处理、工程监理和综合验收,本身就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加之,昭阳区地处强烈地震带,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两违”行为频频引发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意见强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两违”行为发生后,会让群众滋生“谁守法、谁吃亏,谁违法、谁发财”的失衡心态,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不良风气,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五是践踏了法律法规尊严。“两违”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严重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使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六是影响了昭通对外形象。“两违”在昭阳大地“遍地开花”,尤其是三城办事处的违法建筑可谓“见缝插针”,严重影响了昭通的对外形象。
(三)深刻认识“两违”整治的紧迫性。“两违”行为不只是经济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两违”不治、建设受阻,“两违”不治、干部受累,“两违”不治、风气不正,“两违”不治、民众不安,“两违”不治、社会不宁。因此,在昭通中心城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关口,整治“两违”是绕不过、回避不了的大问题,既是平民愤之需、也是维民利之举、更是安民心之策。整治“两违”就是啃“硬骨头”、就是向非法利益格局宣战、就是向违法违规者开刀。不得罪违法乱纪的人,就势必得罪遵纪守法的人;不得罪极少数违法分子,就势必得罪广大人民群众。全区上下要顺势而为、应势而动、乘势而上,深刻认识“两违”整治的紧迫性,为促进城市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目标,全力实现“六个零”
未来四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昭阳区要拆除400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2014年,全区要拆除100万平方米,具体是:太平办事处40万平方米、凤凰办事处30万平方米、龙泉办事处15万平方米,城郊的北闸、旧圃、永丰和守望共15万平方米,这是硬指标、硬任务,也是底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要自加压力、自选任务,做好“附加题”,力争能够多拆尽量多拆,将“两违”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六个零”。一是实现“两违”行为“零容忍”。对“两违”整治工作,不论遇到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决依法一抓到底,切实做到“三个坚决”:对违法建筑,必须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用地,必须坚决打击;对“两违”行为人和幕后支持者,必须坚决查处。二是实现调查摸底“零盲区”。全面彻底地摸清我区“两违”行为的详细情况,要切实做到“三不放手”、“三清”。“三不放手”即:当事人思想动态没摸清楚不放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界定不清楚不放手、调查取证资料收集不齐全不放手。“三清”即:“两违”政策要向广大群众讲清、经济账要向广大群众算清、一户一档的“两违”底数和涉及党员干部的情况要摸清,努力实现调查摸底“零盲区”。三是实现“两违”行为“零增量”。三城办事处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坚持“日巡查、周督查、月暗访、季考核”的管控模式,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清理、第一时间回复,确保辖区新“两违”零增长、老“两违”负增长”。四是实现和谐拆违“零冲突”。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违法建筑平稳拆除。要在对“两违”行为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同时,制定好行动计划和应急预案,对拆违现场的踏勘、布置等细节,要仔细分析、认真研究,切实做到道理讲在前、矛盾化解在前、保障措施落实在前,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努力实现和谐拆违“零冲突”。五是实现依法惩处“零宽容”。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全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失控的现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主任)以党性做保证、以“帽子”作抵押,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杜绝了新的“两违”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整合了纪委、公安、检察的力量,查办了一批案件,处理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人66人,基本实现了“冻结存量、杜绝增量”的目标。今年,要继续加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继续集中
纪委、公安、检察的力量,着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挂牌、一案一班子、一案一督办”,努力实现依法惩处“零宽容”。六是实现宣传教育“零死角”。整治“两违”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理直气壮、大张旗鼓、旗帜鲜明地宣传“两违”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攻势,为“两违”整治工作“鸣锣开道”。相关部门要形成系统性的宣传方案,通过制作宣传牌、悬挂横幅、开办板报、刊发专题等有效措施,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全方位、高密度、深层次宣传“两违”整治工作,让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深刻感受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让“两违”整治家喻户晓。
三、坚持原则,切实做到“五个始终”
此次专项整治必须自始至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分类处理原则。要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思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建设需要,由区委、区政府划定违法建筑拆除范围,限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组织强制拆除;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人,由乡镇、办事处与违法建筑行为人签定拆除协议,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助,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享受任何补助;对顶风建设、暴力抗法、威胁恐吓的要从严、从重处理。通过分类处理,让“两违”行为人真正看到早拆得好处、晚拆就被动、不拆受惩处。二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坚持整治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与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整治一处违法建设、教育一方干部群众、净化一方社会风气、改善一方投资环境的目的。三是始终坚持重点突破原则。应拆尽拆,才能一拆到底;应治尽治,才能脱胎换骨。总的要求是,非经批准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都要一律依法拆除。在行动中,必须选准突破口,从快拆除五类违法建筑:第一类是肆意侵占国有闲置土地、集体土地或者顶风作案、突击建设的“隔夜楼”;第二类是影响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违法建筑;第三类是占用消防通道、占压管线等影响供电、供水、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第四类是分布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第五类是上级督办的违法建筑。通过对这五类违法建筑的拆除,打击违法者、震慑犯罪者、警醒跟风者、教育参与者。四是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做好“两违”整治的前提。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办法补到底,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内容公正、手续完备,经得起法纪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树公信。五是始终坚持干部带头原则。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两违”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与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有很大联系、与极少数干部胆大妄为、利欲熏心、纵容包庇,甚至直接参与有很大联系。全区各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以破釜沉舟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智慧,打一场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攻坚战。
四、全力推进,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两违”整治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情况错综复杂,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两违”整治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区、办事处和社区的主要领导。要按照统一行动、分区作战的方式,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办事处具体组织、具体实施。三城办事处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以党性做保证、以“帽子”作抵押的措施,主要领导负总责、靠前指挥、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两违”整治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城管、国土、规划、工商、政法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做到步调一致、服从指挥、多方联动,坚决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肠梗阻”等问题,以强大的合力、统一的步调和高压的态势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三是责任追究要到位。有制度才有保障,有保障才能有效推进工作。在“两违”整治工作中,责任追究必须要到位。对办事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谎报、漏报、瞒报、拒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或纵容、包庇、擅自放任乱搭乱建的,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私搭乱建发生后,办事处3日内未能组织拆除且累计达到5起及以上的,对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1年内不得享受任何奖励和表彰;累计达到10起及以上的,对党政正职进行降级处理,班子成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原工作岗位;累计达到20起及以上的,班子成员按干管权限全部免职。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两违”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长效管理要到位。“两违”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很多。有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不匹配的原因,也有我们长期冻结宅基地审批的原因,还有我们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指导不到位、监管缺失等原因。但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建立一套支撑中心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有机可乘、有利可图。我们要在今天出台的“一政策、一办法、一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的长效政策措施,确保中心城市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在中心城市建设中得到实惠。
同志们,以今天为标志,我们就拉开了大规模整治“两违”行为的序幕,能不能打赢这场攻坚战,关键在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核心在落实。不落实,再美好的愿景也只是“镜中花”;不落实,再英明的决策也成为“水中月”。“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言行一致、目标同向,就一定能乘风破浪;只要我们市区合一、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两违”整治的攻坚战,就一定能够为美丽昭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