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3-09 16:48 作者:δ֪ 责任编辑: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4日昭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宋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全区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0年是我区检察工作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克服重重困难,稳步前进的一年,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及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基本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目标,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2件755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4%和12.4%;批准逮捕387件617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9%和11.0%。受理移送起诉案件432件673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2%和19.3%;向区法院提起公诉392件632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3%和35.6%;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在保持抗诉工作力度不减的同时,还加大了纠正漏罪的力度,共追诉漏罪42起。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提前介入案件50件136人、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议讨论案件6件6人,提出量刑建议52件,法院采纳率为96%;把握好刑事政策,体现“宽严相济”。2010年不予逮捕77件123人,其中经审查通知补查64件103人,不构成犯罪6件7人,无逮捕必要7件13人。不予起诉8件11人,其中情节轻微6件9人,证据不足2件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配置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在两所学校设立“青少年维权点”,定期进行法治宣讲和辅导帮教。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务
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受贿案件3件3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在发挥查办职务犯罪职能中,我院加强对新时期反腐败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把“保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在粮食储备部门查处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在医疗系统查处贪污案件1件1人,电力、税务系统查处受贿案件2件2人。与此同时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反腐败总要求,我院加大预防力度,开展职务犯罪立项预防5件5人;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分析48次,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65次;开展对北部新区建设项目、古城恢复建设工程项目、旧城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农村基层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同步预防。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我院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开展立案监督9件,依法纠正漏捕7人,依法追诉遗漏犯罪事实41件,改变定性6起。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环节,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7件,依法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接收人民法院邀请对执行案件进行临场监督5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审查各类法律文书1835份;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案件11件;依法提示催办临到期案件432件;配合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25次,开展各种警示教育24次。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以开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为重点,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抓好上访工作。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64件,其中来信106件、来访258件,均依法作出了妥善处理。
(四)严格依法履职,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检察业务
一是把调解贯穿于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诉科准确把握调解条件,对47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快速解决争端,降低了司法成本,促进了社会稳定。民事行政检察开展诉前和解工作,成功调解6起案件。特别是年初协调妥善处理首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控申工作以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等专项活动为契机,领导带案下访,深入炎山乡大沟村两天两夜,化解当事人矛盾,使多年前因选举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得到恰当的处理。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监所检察工作通过走访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将317名监外执行罪犯纳入重点管理,避免脱、漏管情况的发生。通过与昭阳区司法局联系,将205人纳入社区矫正,并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1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走入社区,在一起猥亵儿童案的受害人申请司法援助的案件中,检察机关虽没有法律援助的职能,但检察干警仍然走进社区,深入了解受害人情况后,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依职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的意见,切实为弱势群体解决问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市场准入关,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现已提供查询240次,为昭阳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设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以“3.26”办案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我院规范化管理的薄弱环节,积极、全面、深刻、迅速地开展整改活动。就办案安全、网络管理安全、行车安全、枪支安全、保密安全及其他方面的安全进行举一反三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对上级院已有的各项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行制度上墙,时时提醒每位干警规范工作行为。对办案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排查,从细节着眼,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死角,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同时对人员不足问题,及时调整充实。认真总结了“3.26”办案安全事故的教训,自侦工作重振精神,面貌一新。
(五)切实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针对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相关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积极办理人大交办事项,落实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反馈的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三是密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使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符合代表的意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同时,我院还注重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认真落实内部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和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五种情形”,启动监督程序。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为做好“百人续本”人才培训工程,院党组出台了《加强在职学历教育的意见》,组织专科以下学历人员参加本科学历学习,现本科学历以上干警已达84%。为加快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出台了《加大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工作力度的意见》,制定并实施了新录用干警列席检委会,参加案件讨论制度。2010年我院优秀人才被区委和上级院选拔调出4人,6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为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队伍,院党组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部门领导责任状》,就检察业务、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为加快人才流动,院党组不断拓展进人渠道。争取到区委和上级院的支持,在增编补员工作中采取“公开选调”方法补充检察干警,有效缓解了昭阳区院警力不足的现状。
(七)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一是多渠道争取经费偿还原“两房”建设拖欠款,化解老办公楼巨额债务400余万元。二是投资17万元进一步改造办案工作区,基本达到了规范办案和安全办案的要求。三是做好新技侦综合楼建设的启动工作。立项、用地规划等已完成,启动建设资金已到位。四是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2010年,院领导先后两次深入山区、实地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为帮扶农户、春节扶贫、救灾、捐资助学等捐助款物约合52650元。
回顾过去的一年,是全区检察业务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特别是“3.26”办案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较大的,后果是严重的。它分散了各级党委领导和检察机关领导的精力,损害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了本院乃至更大范围内检察工作的进程。但“3.26”办案安全事故的妥善处理也让广大检察干警从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我院把从中汲取的教训,得到的启发化为工作的动力,从逆境中发奋图强,用这一年的工作成绩表明了昭阳检察人走出困境、再创佳绩的决心。事实证明,2010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全区人民对检察工作关怀、帮助、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办法还不够多,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少数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意识不够强,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够高。三是存在“人才难进,人才难留,人才短缺”的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全区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昭阳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要继续深入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相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及毒品、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心
一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完善巡回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建立对罪行轻微的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完善、规范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三要建立健全检察工作与调解工作相互协调对接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四要建立健全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机制,依法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五要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制度,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六要建立健全检察建议制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三个强化”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201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政法各部门的支持,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针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容易发生问题的实际,及时制定执法或送内部监督措施,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等制度,不断完善侦查、逮捕、起诉、控申相互制约机制。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问责和查处违纪违法力度。
(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一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二要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三要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正确把握政策策略,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要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推进侦查工作与预防工作的紧密衔接。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更加努力行使检察权,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履职、服从大局、紧贴发展、关注民生、心系群众,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而尽职尽责,为实现全区经济社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