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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昭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0-27 14:16  作者:王殿坤  责任编辑:

 

全面推进昭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昭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殿坤

(2006年10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区前一阶段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城考”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群策群力推进“城考”工作,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引向深入,为广大市民创建一个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树立昭阳中心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一些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起步,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了初步改善。但我区城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步伐缓慢,城市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地表水质严重超标,噪声达不到功能区要求,饮用水源水质出现少数指标超标现象,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扬尘和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剧,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开始凸现,部分抵消了我区的经济发展成果,危害了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影响了昭阳中心城市的对外形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距离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今年9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005年全国“城考”结果,并在中央电视台通报,昭通市在全国509个地级城市中排名倒数,对市、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大环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05年度国家“城考”指标共21项、总分100分,云南省对各州、市的“城考”指标共有19项、总分92分。昭通市2005年度“城考”得分36.21分,其中直接考核昭阳中心城市的指标有13项,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二氧化氮浓度、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及清洁能源使用率、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汽车尾气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总分68分、得分23.6分。昭通市属2005年全国43个城市空气质量低于三级的城市(不含县)之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对“城考”工作落后的原因和存在问题认真调查分析,及时整改,尽快甩掉落后的帽子。

我区“城考”工作落后的主要原因在于:从主观上看, 一是对城市考核区域范围认识上概念模糊,没能全面把握“大市”考核与我区的关系,使得对城考工作有所松懈。二是没有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工作机构,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监督机制。三是各项考核指标任务没能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任务职责不明确,只由环保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报送,使得工作一般化。四是各部门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没有很好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五是监管力度不够。因环境监察力量严重不足、监察设备、手段落后,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对老污染源监管力度不够,新、改、扩、迁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不高。从客观上看,一是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我区大多数市民都采用燃煤取暖做饭,冬春季用煤量大、煤含硫量高,因生活燃煤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导致冬春季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是典型的煤烟型污染。二是地表水污染严重。因我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城市所有河流都成为城市生产生活污水的纳污河,秃尾河水质为劣五类,水质现状远远不能满足环境功能需求。三是饮用水源地污染较重。大龙洞饮用水源由于管理混乱、开发无序、人为活动严重影响水质达标。四是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严重超标。未开展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建成区功能混乱,商业区、居住区混杂,噪声扰民行业没有“划行归市”统一管理;未划分主要街道“禁鸣区”,机动车辆任意鸣号;城区的商业、娱乐等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因相关部门的管理关系不顺导致疏于管理;建筑施工噪声因环保部门管理不到位,扰民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由于城市道路硬化率、绿化覆盖率低,城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因污水处理厂尚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城市生活污水大部分直接外排入河;因城市生活垃圾为简易填埋处理,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建,医废处置达不到要求。六是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十分困难,城市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企业污染治理投入也不到位。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建设管理好昭阳中心城市,创造一个天蓝、水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实际行动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认真面对我区“城考”成绩落后的主、客观原因,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环境是生产力”的观念,变压力为动力,立即整改,迎头赶上,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城考”工作,努力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着力解决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保问题,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理顺关系,健全体制,切实加强“城考”工作领导

“城考”是我国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就是要通过实行定量考核,综合评价一定时期内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逐步实现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城考”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重点是城市环境质量、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染防治和政府对城市环境保护投资等几个方面的定量指标及相应工作。

由于“城考”的对象是设市的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市)。昭阳中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城考”工作的重点,开展好昭阳中心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区人民政府及各组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建设“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公众积极参与”的“城考”管理体制要求,区政府成立了“城考”工作领导组、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领导组等相应机构,将出台《昭阳区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创建昭阳区城市噪声达标区的通告》、《昭阳区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昭阳区城市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昭阳区大龙洞饮用水源地管理暂行办法》、《昭阳区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方案》、《昭阳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今天要签定《昭阳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目标责任书》。各部门、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和有关“城考”的办法、方案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分解目标责任,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开展“城考”工作

针对我区“城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力开展好“城考”工作。

(一)加大城市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

各职能部门和办事处要加强监管,针对城市主要空气污染源开展污染源整治,使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让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城市原煤消耗量,调整和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洁净煤技术、加快煤炭洗选加工,以低硫煤、洗煤、配煤逐步代替高硫煤和原煤,鼓励使用电、燃气、太阳能和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区工商部门要禁止在城区内经营煤炭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加工、燃用含硫量1%以上的原煤,对高灰份的泥煤要求进行型煤加工后才允许销售。区环保部门要逐步取消城区内的燃煤锅炉、炉灶和其他落后燃煤设备,对使用燃煤锅炉和燃煤工业炉窑的企事业单位,强制推行排放浓度和总量双达标,凡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停止运行;并加强饮食业油烟治理,强化烟尘控制区管理,巩固我区去年城市“烟控区”创建工作成果。区建设、城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加快城市管道燃气建设步伐,确保年内向城市部份区域供气,积极探索集中供热有效途径。区环保、交警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实行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区经贸、环保部门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区公安分局对在城市区域焚烧塑料、橡胶、垃圾的行为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制止和处罚。区煤工局对含硫量大于3%的新建煤矿不予审批,对现行的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逐步关闭;对含硫量大于2%的新建煤矿,要有相应的煤洗选厂方可开采。

(二)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

区环保、水利、建设、旅游、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制订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建设好备用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使所有饮用水源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对大龙洞饮用水源地,要进一步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的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洗车、洗碗、洗菜、烧香等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建设完善保护区内的排污管网及处理设施,公园内各单位要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工业污染物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进一步使大龙洞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对渔洞水库饮用水源地,我区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市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好渔洞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

各部门、办事处要按照创建“噪声达标区”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城市各类噪声的综合整治,今年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建成区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城考”要求的50%,使城市声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让群众“有一个安静的环境”。今年年底前,由区环保局牵头,要开展一次城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实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或低于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或低于68分贝的要求。区环保局要争取市环保局尽快审查《昭阳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为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和噪声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噪声的日常监管,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噪声管理,公安部门在工商、文体、环保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城市主要街道划定禁鸣喇叭的路段和时间,设置明显的禁鸣标志,禁止拖拉机、马车进入市区主要街道;区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市建设局对昭阳城区进行合理规划,改善市区街道交通状况,明确居住、文教、商业、工业等功能区划分;区工商局要按职能对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区文体局要按职能对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和已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予核发和检审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四)大力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各职能部门和办事处要加大对城市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逐步改善我区的城市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区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市建设局对利济河、瓦窑河、秃尾河等城市内河流实施清污分流工程,城市污水截流并经城市污水管网系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逐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区建设局、城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规范管理,防止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空气环境。区环保局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区建设局、城管局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不断加大力度实施老城区街道和新区开发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五)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由区城管局负责,在三善塘抓紧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的目标。区建设局今年年底前务必完善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手续并投入正式使用;继续争取资金逐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区林业、建设、城管、民政等部门和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区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好城市面山绿化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园林的管护,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率,在短期内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力争达到35%的“城考”指标要求。区建设局要及时组织维修破损道路,规范街道施工管理,减少市区裸露地面,提高城市道路硬化率。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率。城管部门和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综合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优化城市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发改、经贸等部门要按照城市的性质、规模、环境条件和功能分区逐步合理调整城市的工业结构和布局,对位于城市上风向、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居民稠密区的工业企业要有计划的实施搬迁和关闭。区经贸局要加快昭阳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作,协调处理好工业园区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组织、协调全区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切实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监督其他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区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老污染源的控制和新污染源的管理,依法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区工商局按职能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经营单位不予发放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未进行年检、年检未通过的企业不予通过营业执照的年检。区发改局在核准和审批项目时,严格以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为前置条件,环评未批准前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环评未批准前不允许开工建设。国土、信用联社等部门对无环保手续的企业或项目,不得办理建设、征地、贷款等相关手续。各乡、镇、办事处要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小炼铁、小造纸、小电石等“十五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企业坚决予以取缔。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物耗,实现污染物资源化和减量化,城市万元GDP能耗、物耗和主要污染物产废强度达到或优于国家平均水平。

四、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城考”工作落到实处

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切工作要服从和服务“城考”这个大局。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支持,不推诿扯皮,形成“城考”工作整体合力,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营造宜居环境的高度,切实加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确保区政府分解的各项“城考”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建立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要积极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资保障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区政府将确保“城考”工作经费和每年城市环境保护的投资。

区“城考”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好我区每年“城考”数据和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全区“城考”日常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环保局要周密组织、严格考核,负责对“城考”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计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监测、测算和统计,及时提供有关“城考”的数据和材料。区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对我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及时上报区政府抽查结果;要做好评比工作,对在“城考”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区政府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城考”丢分失分的部门,部门领导要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讨,直接责任人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按党纪、政纪进行处分。

同志们,今年“城考”工作指标严、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区所面临的城市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但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有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我区的“城考”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昭阳中心城市展现他应有的优美、舒适、和谐人居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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