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6-05-16 15:15 作者:δ֪ 责任编辑:
昨天,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五类高校在学、毕业生参加自考时可免考的课程。
根据规定,各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北京市自考各专业专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3门公共政治课以及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一两门公共政治课和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北京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如果对应,则免考对应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院校不能毕业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北京自考各专业的专科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参加自考,免考按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执行。
自考各专业间,实行同一门课在各个专业,专业层次通用可免考。同一门课的定义指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自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相应的主考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