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区农经站组织经管干部学习仲裁法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12-18 16:01  作者:凌继发 李生华  责任编辑:

 

12月16日,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乡镇、办事处的经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并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总则、调解、仲裁(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附则等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农经管理干部认为,要采取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才能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凌继发李生华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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