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素食网 更新时间:2007-06-11 10:29 作者:万棉忠 责任编辑:
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自2002年试行村级竞争立项以来,始终坚持“效益开发、民主开发、科学开发”的理念,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与农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农民的开发主体地位,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农民的自主权、参与权和知情权,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有效地提升了农业综合开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较好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一是注重宣传发动,扩大农民知情权。为了使村级竞争立项取得实效,积累更多的经验,昭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积极配合项目区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会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向项目区村民作宣传动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以及项目的立项条件、类别、施工管理形式、资金构成政策等向项目区群众宣传清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要求,采用与群众座谈的方式,将项目的筹资投劳方式、比例和数量等内容,向群众解释清楚,努力把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农业综合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农民群众在知情的情况下自觉加入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来。
二是注重主体地位,落实农民自主权。在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村级竞争立项过程中,区农发办注重农民在项目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筹资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村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一事一议”、“一渠一议”、“一路一议”、“一塘一议”的原则,认真落实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自主权;及时召开党小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吃透村级竞争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协力,研究拟定开发预案;向村民公布农业综合开发预案,预案中包括本村三年经济发展方向,措施及主要指标,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构成,开发后受益的土地面积、农业户数及人口,群众筹资投劳比例及方案,工程占地、拆房、砍树、青苗补偿等处理方案,工程建设竣工后的管护方案等;召开涉及项目建设的村民小组群众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项目顺民心、合民意;召集群众讨论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使农民群众广泛享有自主权。如小闸、巡龙、迤那等村在修建沟渠、小型蓄水池时,根据群众的要求,几次修改设计方案,不仅延长了渠路,而且大大地增加了蓄水池的容量,为当地群众大力发展苹果、蔬菜等特色产业提供了良好的灌溉条件。
三是注重规范程序,择优项目建设区。每争取到一个项目,区农发办都要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村级竞争立项程序和要求,对要求立项的乡、村进行认真筛选。对申请立项的村,既要看村“两委”班子是否团结干事,是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是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又要看他们是否严格按照《昭通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村级竞争立项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即先由申请立项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立项方案研究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立项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及构成提出审核意见,对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工程占地、拆房砍树、建后运行管护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对村民代表的决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再以村为单位将立项申请上报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使村级竞争立项不走过场,区农发办在收到各个乡(镇)上报的立项申请后,除请市农发办领导指导外,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评议,并邀请他们到有关乡、村实地调研,进一步帮助乡、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各村不同的地理环境、资源状况、经济基础、干群素质、发展规划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符合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条件的行政村先后顺序,并对各村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实地勘测,结合投资控制指标,纳入当年计划,编制上报市农发办。2006年,全区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村级竞争立项的村委会共有10个,经层层筛选,公平竞争,最后评定洒渔乡巡龙村、苏家院乡迤那村和永丰镇小闸村、新民村4个村为项目建设区投资建设。
四是注重项目管理,拓展群众参与面。为切实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村级竞争立项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同时,区农发办与项目区乡(镇)和村又共同组成了施工现场管理组,对参与承建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管理;根据设计批复和质量要求,项目实施村群众推荐村民代表协助监理公司人员和农发办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充分让农民享有参与权;通过现场施工记录、中间验收、分项验收、工程监理、群众监督、举报奖励等程序和手段,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对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设计标准情况的,经查实后,由区农发办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200元;工程竣工后,区农发办及时按单项建设内容向村民张榜公布工程量、投资、投劳及自筹资金缴纳使用情况;工程竣工经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区农发办按建成合格的沟、路、池填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产移交表”,与项目建设区乡(镇)签订“固定资产移交管护使用责任书”,并办理移交手续。各乡(镇)根据制定的管护制度,再移交村级管护使用,并要求机耕路每年由村委会组织受益农户铺面一次,灌溉沟渠和蓄水池每年清淤一次。各村结合实际,把管护同制定乡规民约结合起来,实行“人人有权管理,谁损坏谁负责”。
昭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实行村级竞争立项过程中,通过“四个注重”,既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效地确保了项目效益的发挥,为全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万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