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更新时间:2017-03-07 08:44 作者:张子卓 责任编辑:
●我省今年将成立八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推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每个重点产业每年要促成6至10个重点招商项目签约,推进3至5个重点招商项目开工建设
●全面加强园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园区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因地制宜制定引导重点产业入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适应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将不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对在我省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各州、市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利用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快项目推进
●创新“大数据+招商引资”“互联网+招商引资”工作模式,加快“云南省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建设
●鼓励以代理招商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2017年是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合力攻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调研出台了《云南省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意见》,对强化统筹、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省重点产业招商作出安排部署。
成立八个重点产业招商组
为健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我省将建立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督导、省招商委统筹规划、省重点产业主抓部门牵头指导、州市政府具体负责的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体系。
为加强对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的组织推进,我省将成立八个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由省重点产业主抓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省重点产业主抓部门、省级招商部门、有关州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外资外企、民资民企、央企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为重点,推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制定重点产业招商工作方案
八个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瞄准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产业链培育的支撑点和融合发展的突破点,分别制定各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明确产业招商的重点领域、目标区域和目标企业。
确定重点产业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开展精准定向专题招商活动,整合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和研发机构,用产业链的延伸集聚关联项目,形成上中下游“点-线-面”的滚动效应和集群效应。
聚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推进重点产业招商,关键在做好重大项目的招商。今年我省将谋划一批全产业链、集约化、集群式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支持各州、市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安排重点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专业化包装,编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清单,每年确定100个年度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向外推介。
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重大项目招商。每个重点产业每年要促成6至10个重点招商项目签约,推进3至5个重点招商项目开工建设。
强化州市的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州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口抓”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落地。
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成立若干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规划,编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路线图和招大引强行动方案,集中引进重点产业招商项目。紧盯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引进重点骨干企业。
提升重点园区招商成效
全面加强园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园区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因地制宜制定引导重点产业入园发展的优惠政策。
强化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和标准厂房建设,支持利用标准厂房和土地差别化租赁政策促进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园区融资、就业、培训、保障房建设等配套支撑体系建设,集中力量把国家级、省级重点园区打造成为重大招商项目落地的主要承接平台。健全园区招商引资机构及统计体系,配备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队伍,夯实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基础。
深化与重点区域的产业分工合作
根据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成渝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产业布局和经济转型趋势,精准把握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空间“拐点”和时间“节点”,立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云南与重点区域产业分工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方案,主动出击,加强资本引进、渠道建设及市场对接,深度开展资本和产业合作,形成开放互动、产业融合、优势叠加的良好格局。
创新大数据和互联网招商模式
创新“大数据+招商引资”“互联网+招商引资”工作模式,加快“云南省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建设,高效运营省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云平台。
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招商部门导入项目、企业、投资商、金融等信息数据,积极利用大数据中心提供的信息和平台推进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招商工作信息化水平。
加强驻外招商平台建设
在产业集聚度高、资金技术溢出的重点区域派驻精干力量,紧盯目标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精准定向招商。
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要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职能职责,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发挥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功能,推动我省与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成渝、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
省招商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州、市驻外招商分局和驻外办事处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发挥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作用
要把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及子基金作为推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的有力抓手,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利用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资本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带动资本增值的作用,吸引更多产业项目落户云南。
抓好重点产业代理招商工作
围绕重点产业的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和提升创新环节,鼓励以代理招商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通过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落地的项目,按照《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组建重点产业招商智库
组建由有关产业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才、知名企业骨干人员、优秀招商工作者等参与的产业招商引资智库,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招商方向研究、重大项目咨询评估论证、重点招商项目引资谈判、重大项目信息互通和引资引智等工作。定期研究产业招商的新动态、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
根据我省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整体部署,依托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入,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做到引入一个项目、引进一批人才、带来一项成果、带好一个团队、做强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依托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经省直有关部门认定,可享受专项扶持政策。
积极推进外资备案制管理
适应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将不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各级审批部门要整合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新引进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项流程提供便利化服务。
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
各州、市政府要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精心策划包装招商项目,筛选世界500强目标企业,组建专门工作团队,明确专人对项目从信息获取、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发挥实效。
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企业量身定制项目推进方案和配套必要的政策措施。鼓励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来滇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在我省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各州、市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
加大驻外机构招商力度
我省驻国(境)外商务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强化与国(境)外商会、行业协会和咨询机构的合作交流,推介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境外企业来滇考察洽谈,增强重点产业引进外资成效。省驻国(境)外商务机构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对成绩突出的驻国(境)外商务机构在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推进省属企业利用外资
省属企业要成为利用外资的主力军,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整合省属企业优质资源,率先针对国(境)外世界500强及知名跨国企业招商,策划开展精准对接,争取在外资大项目引进上取得突破。
健全激励督导机制
按照重点产业统计分类,健全重点产业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统计体系。将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全省重点产业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对州、市、县(区)和重点园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季度通报机制和约谈机制。
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规划、土地、煤电油气、物流运输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对连续3年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排名前6名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招商委办公室出具的认定文件,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企业上市、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按照一个重大项目、一位主抓领导、一个推进工作组、一套配套政策的工作体系,每季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办。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影响项目推进的责任单位,按规定予以问责。
营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加强以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和互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为重点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大力营造低税赋成本、低物流成本、低要素成本、低资金融通成本的营商环境。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认真负责调处,或移送并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各州、市要相应设立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服务热线和投诉网站,对企业投诉问题要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督促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真心实意创建一个亲商爱商、抱团发展的社会环境,让外来企业如鱼得水,在云南茁壮成长。
云报全媒体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