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深圳一车主每逢佳节就丢牌 5年丢13次车牌有猫腻

来源:深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03-22 14:33  作者:晶报 记者王华俊 通讯员刘明  责任编辑:

 

每逢佳节就丢牌,还年年丢在除夕前?这并不是司机倒霉,而是另藏玄机。昨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一些司机在号牌上耍心机,利用补领号牌后所取得临时号牌,逃避交通监管,肆意违反交规。近期,深圳交警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半个月时间查获5名违法嫌疑人,3人已被拘留。

一辆车5年内丢了13次车牌,车主为何如此“幸运”,更为“幸运”的是该车主被深圳交警大数据逮了个正着。3月3日上午,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三中队查获1名补领机动车号牌车主王某学,现场在车内共发现补领铁制号牌3副,过期临时号牌1副。据悉,自2011年其购买小车以来,先后谎称丢失了共计13副车牌。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学的车牌丢得还很有规律,从2011年到2016年间,每到春节或节假日前夕,其所驾的小汽车车牌就会“准时离岗”。

深圳交警大数据打击恶意补办号牌,一年内补办两次以上将被重点监管一辆车5年内丢了13次车牌,车主为何如此“幸运”,更为“幸运”的是该车主被深圳交警大数据逮了个正着。

市交警机训大队副大队长邹德印表示,目前,深圳一些车主和王某学一样,通过自编自导自演的方式,获取临时号牌上路,在节假日返乡或出游途中,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日前,王某学车辆及相关证件已被暂扣,警方正对其它违法行为做进一步调查。

邹德印介绍,目前,立足深圳交警大情报、大数据平台,针对此类案件,将继续通过大数据深挖线索开展精确打击。同时,在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号牌(临时号牌)补办业务时,将补办号牌一年内2次(或总共3次)以上的人员纳入重点监管。他指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谎报案情,非法补领车辆号牌、证件、登记证书的,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晶报 记者王华俊 通讯员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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