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5-12-24 08:36 作者:翟少颖 责任编辑: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总部及八路军3个主力师之一的 129 师共计数万人,曾在我省(山西)左权县(时称“辽县”)麻田镇一带长期 驻扎。一批革命后代在这里出生,并由当地青年妇女秘密奶养,如邓小平的儿子邓朴方、刘伯承的儿子刘太行、罗瑞卿的女儿罗峪田等。本世纪初,“太行奶娘”,这个在历史的角落中沉睡了数十年、在世人数越来越少的英雄群体,渐渐被挖掘、被关注,成为当地文史部门和文学爱好者记叙书写的热门。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三本讲述“太行奶娘”事迹的文集相继面世,一场昔日文友间的著作权官司,随之到来。
■寻访太行奶娘,五封来信浮出水面
11月31日,记者在晋中市见到原告邢晓寿时,他刚从医院出来,手里还拎着刚刚拍下的CT片子。他说,很长时间了,这件事令他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言下之意,之所以打这场著作权官司,并非他生性好讼,而是迫不得已。
75岁的邢晓寿是左权县党史研究室退休干部,喜好写作。将记者领至其子在晋中市的家中后,邢晓寿从柜子里拿出三本书来,按出版顺序摆作一排。第一本名为《太行奶娘》,2011年1月出版,署名“段存章程靖宇编著”;第二本叫《乳育情深》,署名为“皇甫建伟、宋保明编著”,2012年出版;第三本书的名字,也是《太行奶娘》,署名“刘有根著”。
邢晓寿状告的,正是第三本书封面上的作者刘有根。现年60岁的刘有根,是左权县统战部干部,乡土文学作家,省作家协会会员、晋中市作协副主席。
邢晓寿的讲述,从第一本《太行奶娘》开始。
第一本《太行奶娘》由人民日报高级记者、左权人段存章发起。选题确定前,段存章曾多次就此事与邢晓寿电话交流。邢晓寿的家乡左权麻田,正是当年太行山革命老区腹心地带,也是奶娘们的最为集中的地方,奶娘感人事迹他早有耳闻,因此,对段存章的这一选题,邢晓寿十分赞赏,并承诺为该书撰写稿件。
考虑到千里太行都是抗日根据地,2008年秋,《太行奶娘》编写组在全国多家媒体刊发征稿启事,广泛征集“为革命母亲立传”的相关线索及实物资料。一时间,各地了解此事的“老革命”纷纷回忆当年的“奶亲家”,或口述,或笔写,或动手翻找保存多年的老照片……在当年太行奶娘分布最为集中的左权县,人们的参与热情也十分高涨,比如左权县老年建设促进委员会会长皇甫建伟,不仅亲自参与寻找奶娘,还提议左权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发布史料征集通知,并发动县广播电视台、《今日左权报》和县乡两级老促会等,通过不同渠道寻找“太行奶娘”相关线索。当地一些文学爱好者,也纷纷行动起来,下乡寻访,采写文章。
因有供稿承诺在先,2009年6月中旬,邢晓寿在老伴身患绝症在省城住院的情况下,艰难地抽身回了一趟麻田老家。距离邢晓寿的家乡麻田镇南井上村不到2华里的垴上村,有一位村民名叫李有顺。抗日战争时期,李有顺的母亲曾经为一对年轻的八路军夫妇奶养过女儿。以当地人的说法,就是李有顺的母亲有一个“奶闺女”,李有顺有一个“奶姐姐”。新中国成立后,两家人曾有过多年书信往来。李有顺的双亲过世后,保存下来的5封信,就珍藏在李有顺家中。
从县城到李有顺所在的垴上村,有100多华里路,其中麻田镇到垴上村30华里左右的路程仍无公交,交通十分不便,邢晓寿只得租车前往。邢晓寿说,因为两村相邻,他和李有顺并不陌生。听他说明来意,李有顺从箱底翻出一个布包。打开布包,里面露出一个报纸包,再打开报纸包,才看到里面的5封信和几张照片。
邢晓寿发现,由于奶姐当年离开左权时,李有顺尚且年幼,记忆十分有限,仅凭其讲述的内容很难成文。于是,他决定将信件内容作为文章主体,穿插李有顺讲述的内容,来体现烽火硝烟中军民鱼水情深、生死与共的深厚情义。征得李有顺同意,他将5封信带回县城拍照抄录,之后交还。
2011年1月,段存章等人编著的《太行奶娘》一书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邢晓寿采写的《五封几十年前的来信诉说着什么》等两篇文章及相关配图均收录其中,书中也有刘有根的几篇作品。
■索要样书未果,省城购书一看究竟
这本《太行奶娘》面世之后,在左权县文人圈中反响很大。当地一些文学爱好者私下里认为,该书选题和内容大体值得肯定,但由于成书仓促,不少文章的文字质量尚有一定提升空间,加之征稿范围大,收录内容也略显庞杂。不久,左权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皇甫建伟等人决定,将镜头聚焦左权县境内的“太行奶娘”,再出一书。有之前为段存章《太行奶娘》一书征集的大量稿件,由皇甫建伟等人编著的《乳育情深》很快筹备完毕,并于2012年8月,作为“左权抗日根据地史料丛书”出版。相继面世的这两本书,几乎收录了左权县关注“太行奶娘”的文学爱好者采写的全部相关作品,作者栏中,左权县有些名望的文人姓名济济一堂,在当地堪称“豪华阵容”。
时隔一年多,2013年12月,又一本《太行奶娘》,由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封面署名为“刘有根著”。引发著作权官司的,正是这本书。
2015年秋,晋中市举办普法工作30周年法治征文活动,邢晓寿以“一元钱的诉讼路”为题,写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法治故事”。文中如此叙说原委:“第一本《太行奶娘》出版我们收到样书后,有根和我谈,一是要状告段存章此书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主要是照片,二是批评该书质量不行,要另编一本超过它,明确要选用我的那两篇文章。这样能扩大影响,帮找奶闺女。于是我慨然应允说:你出书后总得给我四本书吧?他爽快答复:没问题,多给些也行啊……后来,他打电话要此二稿,必须是电子版。我不会打字,未有储存,只得又求人输入电脑后到街上复印店传给他,双方电话确认。此后,我多次要样书,答复一直是‘快了……’。直到2014年6月《乡土文学》第三期公布该书获得‘晋中文学奖’后,我才知此书早已出版……”
邢晓寿说,此前出版的《太行奶娘》和《乳育情深》二书,虽然并未付过稿费,但均有明确署名,均给了样书,后者所附“编委会名单”和“编委会人员合影”中,也都有他本人。向刘有根提出要4本书,是考虑书中用自己两篇文章,每篇文章给两本书,也在情理之中……
2014年6月,得知刘有根的《左权奶娘》已出版半年之久,邢晓寿再次向刘有根讨要样书。刘答复说,出版社只给了自己两本,一本给了市作协评奖用,另一本某领导要走了,手里一本也没有,“等等吧,总要给你……”邢晓寿听后不禁心生疑窦:出版社给作者样书通常都是整包整包给,出书半年了才给两本,可能吗?他开始怀疑刘有根出于某种考虑在有意推诿,不愿让自己见到此书。为解开心中这个谜团,他决定亲自到省城购买此书,一看究竟。
那次省城购书,对邢晓寿来说可谓不堪回首。而这趟不堪回首的省城购书之行,更加坚定了他状告刘有根的决心――因为突发腹泻,他在财大附近匆匆下车,待找到公厕清理好衣裤再拖着发软的双腿赶到新华书店时,却发现此处因大修不营业,只好又前往文源巷分店。分店并无此书,经他一番争取,工作人员最终好歹答应进回此书给他寄到左权。如此一番折腾,令他没能赶上返回左权的末班车,不得不又在省城住了一晚……
收到书后,邢晓寿发现,自己的《五封几十年前的来信诉说着什么》,在该书中被压缩为一篇《五封来信》,变成了刘有根自己的作品。文中不仅大量照搬了他文中所引用的信件内容,还使用了他拍摄的信件和信封照片各一张。而翻遍全书,并无一句致谢之辞。气愤之余,经文友提醒,邢晓寿有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想法。
■法庭主持调解,昔日文友握手言和
毕竟既是乡邻又是文友,将状告刘有根的想法付诸实施之前,邢晓寿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犹豫。他说,在左权县文人圈子里,至少有90%以上的人持支持态度,反对的人不多,但态度最强烈的恰恰是他最好的朋友。朋友说:“你当了一辈子软柿子,被人捏了多少回没吭过,这回何必!官司99%你赢,但是赢了又能咋样?”真正下定决心,是因为2014年11月12日与刘有根的一次相遇。那一天,县上组织开会讨论《左权赋》写作事宜,二人在会上再次碰面。邢晓寿和刘有根碰巧坐在一起,中间只隔一个人。几个钟头的会议,他一直等待听到对方关于此事的解释。但直到散会,刘有根只字未提。会后,邢晓寿径直去了左权县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县级法院无权受理此类案件。2015年元旦过后,邢晓寿踏进了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
起诉书中,邢晓寿指出,刘有根出书前称系“编”书,出书时却变成了“著”;他传给刘的4400字,经刘修改留下2100字,文中抄信1200字,基本未做更改;刘所著书中所用信件原文和两张照片,信件持有人李有顺并不曾向他人提供过。刘有根侵权的照片和文字,系从左权老区建设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保明处索得。而作为信件抄录者和照片拍摄者,他并不曾授权第二人发表使用。随起诉书一起提交法院的,还有前述3本书和宋保明、李有顺提供的书面证明各一份。宋保明的《证明》大意是:2012年,他曾应刘有根要求,向其提供《乳育情深》全部文字资料与图片,供其欣赏而非使用,擅自使用,责任自负。李有顺则证明,家中珍藏的几封信,除邢晓寿之外,再未让其他任何人看过。
邢晓寿提出4项诉讼请求:要求刘有根停止侵权和在书店销售侵权书籍,在省市县三级公开刊物及内部刊物发表70字以上并经原告同意的侵权道歉声明,赔偿原告象征性惩戒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这是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受理知识产权侵权案,办案人员非常慎重。2015年1月26日正式立案,第一次开庭,已是10月20日。其间于5月,邢晓寿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有根赔偿其为本案所付交通费、购书款等共计466元。10月20日,邢晓寿在儿子、儿媳、女儿陪同下,早早到了法院。由于被告缺席,当天的庭审重点,主要是由邢晓寿证明被侵权作品系其原创。邢晓寿应法庭要求,提供了当年在李有顺家的采访笔记。
一个月后的11月23日,本案第二次开庭。开庭前,昔日的文友在法庭外的休息区见面,仍然心平气和聊了好一阵天。刘有根曾经做过教师,邢晓寿的儿子邢世伟当年虽然不是刘有根班上的学生,但仍然客客气气称呼对方“刘老师”。
庭审中,刘有根以红色资源共享和照片没有署名无法确定拍摄者是谁为由,辩称自己不清楚究竟违反了《著作权法》的哪一条,也不知道邢晓寿所要求的道歉声明应该如何写。邢世伟当即将一部《著作权法》和下载打印好的道歉声明范文递给刘老师,供其参考。法庭以“背对背”形式对原告被告分别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协商解决。
12月21日,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一、被告刘有根在2015年11月21日到2016年1月5日期间,在《晋中日报》、《乡土文学》(2016年第1期)和《今日左权》三家报刊杂志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二、被告刘有根赔偿原告邢晓寿象征性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整。三、被告刘有根支付诉讼费250元整。四、被告刘有根赔付原告邢晓寿为本案所花费交通费500元整。刘有根的《赔礼道歉声明》也获邢晓寿签字认可。声明内容如下:2013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我著的《太行奶娘》中,《五封来信》一文和两张照片,侵犯了原创者邢晓寿同志的著作权。在此声明赔礼道歉并请谅解。邢晓寿与刘有根著作权纠纷一案,就此尘埃落定。
■文化侵权乱象,折射法治文明欠缺
本案第二次开庭之后,记者曾就此事与被告刘有根有过电话交流。刘有根坦言,得知邢晓寿状告自己侵权,起初心里确实有些不快,难以接受――毕竟既是老乡又是文友,多年交情,有什么问题不能念念往日的好,坐下来协商解决?非得“一棍子打死”,直接法庭见!“自己受儒家文化影响颇深,一向以和为贵,凡事情愿自己懦弱一点。”他认为自己错在一心认为是为弘扬太行精神,使用照片不慎,未标明出处。“使用照片未注明出处固然有错,但被说成‘盗窃’,情感上实在不好接受。如果事先知道,就不用他的,自己拍。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要多从正面想,至少这是法律上的进步,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至于我的错,我肯定会承认,以求得一种宽容”。
刘有根说,作为年长他10多岁的老文友,邢晓寿曾多次在别人面前夸赞他文章写得好,而他本人,也曾在自己的作品《太行虹》中,真诚地赞美过邢。正如因此,邢晓寿当时表示愿为他出书提供资料的话,在他看来,就相当于口头授权。如今回头再看,通过此事,他更加懂得了版权和著作权法,今后写作中,会更加谨慎。因为这件事,他将自己手头正出的一本书中好多照片撤了下来,损失很大。下一步自己再出书,打算都注明“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作为作家,不能在法律上缺课。我已经向作协提出,应当组织作家们学习,补上这一课”。
刘有根还表示,看过原告提供的《著作权法》后,他发现很多条款“尽是符合他人侵权我的”。他说,自己的红色散文都是一个村一个村跑出来的,为此还病过两次。虽然文章和照片大量被他人擅自使用,常被侵权,但自己一直都是以善良之心看待和容忍,认为别人用,说明自己写得还不错,只要对方动机不是恶意的,他从未想过追究。“以前不追究,今后追究不追究就不好说了。”
12月21日晚,一身轻松的邢晓寿回到左权后给记者打来电话,“在我看来,刘有根其实仍未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所以接受法庭调解,是因为打这场官司,想要的原本不过就是个说法而已。”他认为,平心而论,刘有根的文章写得确实不错,多年前,他曾亲自帮刘有根张罗过一次作品座谈会,会上说到动情处时,他也曾泪湿眼眶。作为文友,他非常不愿意看到,刘的写作才华就这样被用在投机取巧、追求名利上。此外,他也希望经由此事让刘有根明白,人情和法律红线的区别。
左权县作家协会主席张基祥告诉记者,邢晓寿和刘有根都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文友。在他看来,邢晓寿的“一元钱维权”,足以说明他并无经济上的图谋,而是想说明一个道理。此次状告刘有根,是其对自己著作权的维护之举,也体现了其对《著作权法》的认可和维护,应当肯定。而站在刘有根的角度看,他也确非有意抄袭。但是,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理应事先沟通并在前言或后记里加以说明。刘有根在这一问题上的疏忽,是导致这场诉讼的主要因素。这场官司谁赢谁输,其实并不重要,发人深省的是,共有题材的使用,应当如何规范。他个人认为,面对同一题材,不同写作者理应有不同角度、不同观点,要写出自己的独特感受,避免人云亦云。
远在京城的左权籍作家刘红权也通过手机短信表达了他对此事的看法:这个案件对于两个当事人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晋中市首例知识产权案,是晋中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的标志。有时候,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互相抄抄感觉似乎不算什么事。但是,较真有较真的好处,那就是,真相究竟是什么?随着维权意识的提高,人们会逐渐学会从“人情社会”进入“法治文明社会”。这场著作权纠纷最重要的意义,在此。(翟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