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6-02 09:27 作者: 责任编辑:
在5月27日23时50分左右,接到“在晨曦路与迎丰路路口,一辆蓝色出租车与一辆白色现代发生交通事故”的报警后,区交警一大队顺藤摸瓜,查处了我区首例醉驾。
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出勘现场。在现场,一辆牌照云CT0597的出租车和一辆白色现代车相撞。处理肇事现场后,民警怀疑肇事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行为,遂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大队进行询问并做酒精检测和抽血检测。经检测,白色现代车驾驶员无饮酒驾驶行为,现年47岁的出租车司机张永辉,血液酒精含量达130mg/ml,已属醉驾。
这是昭阳区自2011年5月1日酒驾入刑新规定上台以来被查处的首例酒驾。事故发生后,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公安局副局长龙正涌亲自到交警一大队详细询问了该案件案情并作出指示,要求严肃处理。区交警一大队队按照5月1日新修定实施的《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驾驶员刑事拘留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