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村民互殴致残 只为栓马缰绳长了一点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7-17 12:17  作者:蒋忠国  责任编辑:

 

近日,昭阳区法院乐居法庭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并依法判决被告谢德华赔偿原告万玉德、赵庆兰夫妇俩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18.40元。

被告谢德华与原告万玉德、赵庆兰原本是隔壁邻居。今年2月24日下午,万玉德外出放马时将马栓在一个坟地里,由于绳子长了一些,马便站在了谢德华家的地里。正巧被刚从洒渔乡街上回来的谢德华看到,谢德华便张口乱骂,万玉德听到谢德华的骂声极其难听,便还了几句嘴,于是两人便争吵起来。此时刚从地里回来的赵庆兰见状,赶紧劝丈夫万玉德回家,不要和谢德华争吵。然而谢德华却不依不饶,并从背后用手中的锯子打了赵庆兰头部一下,为此双方大打出手,后被闻讯赶来的旁人拉开。打斗中赵庆兰夫妇被谢德华手中的锯子划伤多处。事后万玉德夫妇及时向洒渔乡派出所报了案,并于当晚到洒渔乡卫生院医治,住院11天。后经滇东北乾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庆兰所受的伤为十级伤残。

在洒渔乡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效后,赵庆兰夫妇一纸诉状将谢德华告上了法庭。昭阳区人民法院乐居法庭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蒋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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