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持有假人民币4600元 一男子犯罪被处罚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7-08 10:52  作者:官先哲  责任编辑:

 

近日,云南昭阳区一侯姓男子因持有大量假币被昭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侯某犯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6年8月30日上午9时许,侯某携带假人民币4600元(共46张、2005年版、佰元卷、冠字号均为HB28664533)欲从昭通火车站乘火车到四川,在候车室被公安民警抓获。同年9月2日,侯某被取保候审,2006年12月1日被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2009年4月3日,侯某到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投案自首,当日被刑事拘留,4月10日被依法逮捕。

经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鉴定,侯某持有的冠字号为HB28664533的46张壹佰元卷,均属机制版假票。

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

(官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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