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2-20 16:01 作者:昭鸣 责任编辑:
云南昭阳自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取得了辉煌的战果,2008年12月,昭阳区法院依法对易云波等十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昭阳区检察院公诉,2008年1月至6月,易云波,宋世金等人分别伙同他人在昭阳区范围内数次盗窃他人摩托车和猪,涉案金额达38890元。
易云波等人在开展“两抢一盗”巨大的声势下还敢顶风作案,且盗窃数额巨大,为此,昭阳区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易云波有期徒刑八年,宋世金有期徒刑六年,蒋德磊有期徒刑六年,木贞雄有期徒刑六年,赵某(未成年)有期徒刑四年,李文国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对收购赃物的易祥灿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马光东,李兴奎,沈远椿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