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ztzynews@163.com
昭阳新闻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1-07 15:19 作者:昭鸣 责任编辑:
2008年8月初,昭阳一农民侯某在加油站乘停车加油的范某不备,盗走其放于车内价值约3000元的手机一部,尔后将手机以500元价销赃给李显文。2008年12月,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两年,同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处购买贼脏的李显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其罚金1000元。
(昭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