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12-19 15:20 作者:华永才 责任编辑:
12月1日,区法院以被告人冯全明潜入邻舍奸淫智障幼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08年9月1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冯全明潜入邻居家,对其未满11岁的智障幼女实施奸淫。奸淫过程中,被害幼女的母亲发现此事,立即报案。
今年62岁的冯全明,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属于城市居民。据昭通市妇幼保健站对被害幼女的检查结论,被害幼女处女膜未见明显损伤,阴道分泌物也未查见精子。但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冯全明已构成强奸罪,且强奸的是未满14周岁的智障幼女,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华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