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9-27 16:42 作者:白水 责任编辑:
9月22日,区法院审理一强奸罪未遂案件,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李某于8月5日凌晨住进大市场旁的佳运旅社内,由于疲倦,女子开好房闭上门就沉沉睡下,不料被丁某盯上了。
早上十时,丁某(昭阳区靖安乡农民,已近不或之年)在佳运旅社楼下洗完澡后,趁人不注意,便上到二楼扭开李某的房间门扑向正在沉睡的李某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从梦中惊醒,拼命反抗,色胆包天的丁某不顾李某的反抗继续施暴,在此过程中李某大腿内侧等部位遭受轻微伤。李某反抗无力,方想起呼救,呼救的声音被路人听见,李某获救。
(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