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4-16 15:39 作者:弓力 立新 责任编辑:
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感化、挽救 “问题青少年”,近日,区检察院依照国家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对某校学生抢劫一案举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8年1月9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敏龙(19岁)伙同某校在校学生李某、马某、桂某、马某、丁某、马某等七人(这些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在城郊某中学共谋实施抢劫计划。这七人筹划完毕犯罪方案后,便搭车进城至昭阳区大市场后门处寻找作案目标。随即,亚某(女)路经此处,七人经过分工,由马敏龙上前抱住亚某,马某上前抢走亚某的一个提包及一部手机,其余人到另一边接应。抢劫得逞后,七人刚逃至体育馆处就被公安干警抓获。
区检察院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认真听取了法定代理人以及学校校长、老师的意见,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犯罪严格区分开,决定以抢劫罪起诉马敏龙,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有关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 3月20日,区检察院就该案件举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上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的一致意见,区检察院再次召开检委会,按照法定程序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决定对李某等五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其重返校园,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从而达到教育一人,感化一方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弓力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