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王、唐二人破坏电信设施被处重刑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2-18 11:33  作者:弓力 王泉  责任编辑:

 

王、唐二人在作案时虽未满18岁,但因其行为是破坏电信设施,影响极坏,因此二人近日被法院处以重刑。

自2007年9月11日起,在一个月之内,昭通市网通公司电缆被盗,致使信号业务六次中断累计长达72个小时,被盗长达250多米。无奈之下,网通公司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经过侦察,并潜伏蹲点守候,警方将正在破坏线路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唐某抓获。

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属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多次造成了通信业务中断长达十二小时以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俩人的认罪态度好,但法律无情,考虑王、唐二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未满十八岁,对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弓力 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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