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1-11 09:20 作者:周健 责任编辑:
日前,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来到区法院立案庭,将一面写着“公正为民 ”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的手中,以感谢区法院办案法官廉洁、高效办案。
今年10月份,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何某离婚,由于被告因犯罪从2003开始就被关押于安徽省铜陵监狱服刑,依照法律规定受理以后,立案庭负责承办此案。由于案件需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铜陵监狱开庭,庭长张国平与承办此案的法官就案情多次进行讨论,并将应诉材料先寄往铜陵监狱交由被告李某。在各项准备工作好了以后立案庭的两位承办法官与原告便前往安徽省铜陵监狱。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一路上风尘仆仆,不辞劳苦赶到铜陵监狱。不顾旅途劳累与监狱方联系并商定好开庭时间。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悉心做工作,但由于双方在债务问题上分歧太大,未能达成调解。在将案情向领导汇报了以后,当即决定在当地就进行宣判,鉴于原被告双方的情况,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对于债务由于未能有证据证实不予支持。宣判后,被告只对判决债务不支持有异议,表示自己将会寻找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向承办法官表态说自己将好好的服刑,争取早日减刑释放。
此案来回近三千公里多,承办法官认真负责,公正高效办案,为民解忧的作风使当事人敬佩不已。这也是昭阳区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效能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