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2-14 09:53 作者:国华 王泉 责任编辑:
日前,昭阳区法院以(2008)昭阳民督字第1号支付令排编案号,该案申请人是李科英,被申请人是肖大清。
排编2008年第一号支付令,意味着区院2007年的案件编号已告终结,也意味着区院已提前进入新的一年的工作安排。
据区法院立案庭提供的资料,去年一年来,区法院除基层法庭外,民事案件编号至790号,支付令编号至17号。今年,除该支付令为第一号外,区法院除基层法庭外,2008年民事案件编号已至57号。
(国华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