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2-07 10:10 作者:国华 王泉 责任编辑:
王、吕俩夫妇是旧圃镇村民,俩位老人年近七旬,按理本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了,不料二老却衣食无着,无奈只好将自己的三个不尽赡养义务的儿子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二老称现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无法维持,三个儿子虽享受二老的财产,但对老人的生活却不闻不问,老人请求法院判三个儿子尽赡养之责。而三个儿子认为,由于两个老人的土地没拿出来分,生活费就不给,如果要养,也要一家管几天。
法官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三个儿子都不同意给付两个老人生活费,法庭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王、吕俩夫妇的三个儿子对使用二老的承包土地有异议,而不尽赡养义务,是与法律相悖的。为此,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由俩个老人的三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50元生活费,今后由三个儿子平均承担二老生病住院的费用。
(国华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