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2-07 10:16 作者:国华 王泉 宋大疆 责任编辑:
近日,当成联顺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周春林手中接过22余万元执行款时异常激动地说:“我的大客车又可以营运了,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局!谢谢为该案付出心血的执行干警们!”
7月26日,区法院收到成联顺申请执行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标的达22万余元。该案受理后,分配给了善于“啃硬骨头”的执行干警周春林。
面对该案的执行,周春林道出了几大难点:首先,申请执行人为申请执行该案,经济十分困难;其次,被执行人法人机构地处昆明;第三,被执行人对该案的终审判决一再表示不服,对该案的履行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再有,今年4月1日以来,因取消执行案件的立案收费,面对此类异地执行且大标的的案件,如何尽快实现执行结案,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执行干警周春林认为该案如要执行成功,还应“攻心为上”,为此反复和局长王晋东交流了该案的执行方法。
该案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的代理人是悟同律师事务所的陈光焕律师,周春林一有空就约上王晋东去找陈律师做工作,希望他利用代理人的身份说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面,申请人成联顺了解到被执行人法人机构地处昆明,不惜借款支付实支费,请求执行局干警前往昆明开展执行工作。这给周春林又出了一道难题,但也更坚定了他一定要尽快把该案执结的决心。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周春林和王晋东利用工作之余,又反复找陈律师谈心做工作,凭着周春林和王晋东的耐心、诚挚,终于感动了陈律师,他答应尽最大努力做被执行人的工作。
两个月时间里,成联顺焦急地等待着,而周春林和王晋东也在继续找陈律师沟通,并亲自找到被执行人在昭通的分支机构,希望通过谈话促使其尽快履行。11月14日,被执行人终于同意一次性全部履行被执行款项。当周春林电话告知成联顺后,成联顺连夜从镇雄县赶到昭阳区法院了结了此案,这个拖了上百天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圆满执结,22余万元执行款也终于兑现。
(国华王泉宋大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