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0-02 21:35 作者:张玉正 责任编辑:
近日,昭阳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通过民警认真细致的勘查取证,依靠科学的侦查手段,掌握了嫌疑人确凿的犯罪证据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了逮捕。
8月15日,来自贵州省威宁县的王玲玲(化名)到凤凰派出所报称: 8月15日8时45分,一个自称是“老贵人”的人打电话给她,说能带她去戒毒所看其男友,随后被这人骗到双院子村一坟地内殴打后强奸,并抢走其手机一部,现金360元及一个手提包。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并对现场进行勘查,提取遗留在现场的残留物,通过DNA鉴定,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当天,民警了解到受害人的男友正在昭阳区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曾把女朋友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同在一起戒毒的吸毒人员陈文永,并请陈出去后去照看一下自己的女友王玲玲。后经受害人及其男友对陈文永的像片进行辨认,确定了嫌疑人就是陈文永。经过进一步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嫌疑人两天前被人砍伤,住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外四科,于是民警立即赶到医院将嫌疑人陈文永控制,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讯问。讯问中陈文永心存侥幸,认为公安机关没有证据给自己定罪,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
为获取确凿的证据,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审讯陈文永,另一路将现场残留物送到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残留物的DNA与陈文永的DNA完全吻合。根据DNA鉴定结果和缴获的被抢手机通话记录等大量的证据证明,涉嫌强奸、抢劫王玲玲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陈文永。
凤凰派出所在没有任何犯罪供述的情况下,依法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并获批准。尽管犯罪嫌疑人陈文永心存侥幸,否认自已的不法行为,梦想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低下自己罪恶的头颅,等待法律的公正审判。
(张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