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九九网 更新时间:2007-08-14 11:01 作者:δ֪ 责任编辑:
随着房产私有化程度加深,房产侵权纠纷正成为涉老问题的焦点。上海市一项调查统计显示,老年人的案例里几乎一半与房产有关。对老年朋友来说,发生纠纷后的痛苦与哭泣也许应放在第二位,如何防患于未然方为根本,有关律师提醒老人,要管好3样东西:房产证、户口本和钱,并通过法律程序来办事。
▲案例
父母出资部分房款能否共享房屋升值
程某1998年结婚时,因其男朋友王某经济能力有限,为解决住房问题,程某请求其父母协助他们购房,并签订了《按股出资购房协议》。协议将房屋款分成4份,陈某、王某支付一半,程某父母支付另一半,权利与出资比例相同。房屋产权人为程某、王某。
2005年,程某、王某因多方原因诉请法院离婚。由于该房屋的市值已翻了一番,双方于是就房屋分割问题各持己见。程某及其父母主张房屋产权应根据四方签订的协议执行,也即王某仅有四分之一产权。王某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婚姻法》规定,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关于程某父母出资部分属于债务关系,《按股出资购房协议》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由于房屋大幅升值,如果按债务关系处理,程某父母只能拿到当初出资份额,房屋升值部分价值不能获得。
▲案例
女儿钻漏洞卖动迁房致使老爸无居所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曾接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老人控诉女儿挖空心思卖掉了他的房子,起诉到法院竟然败诉,现在无依无靠,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